2020-05-13 11:05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黄益群

 

吴沙开发台湾宜兰的功绩

黄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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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吴沙纪念馆

 

漳浦人吴沙徙居台湾时,噶玛兰还是狉獉荒秽、群兽出没的处女地。吴沙带领数万人开荒种田,凿山修道,让曾经荒凉的平原变成一个个小村庄,促进了当时社会各方面的进步。噶玛兰因他而改变,清政府设噶玛厅加以管理。光绪元年,赴台办理海防的沈葆桢回京前,奏请朝廷设县“宜兰”。

一、吴沙入台前之噶玛兰

宜兰位处台湾东北角,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大致可分为三区,西北有雪山山脉,南有中央山脉,两山之间是呈扇形的冲积平原,土地肥沃。这里原称“噶玛兰”。噶玛兰是平埔族的族名译音。聚居此地的少数民族有两种,住在山区的泰雅族,额头有纹饰“王”字,剽悍善战,是为“生番”;住在平原地带的噶玛兰族为“熟番”。

噶玛兰因有天然屏障三貂岭,与外界隔绝,加上民风彪悍,番民凶猛异常,不慎入境的外人常遭“番害”,故人迹罕至,蛮荒幽邃。明郑政权时,这里仍是鞭长莫及;清廷收复台湾后,直到乾隆末期,还被视作“化外之地”。

噶玛兰虽然地处偏僻,几乎与世隔绝,但跟汉人还是有简单的贸易往来:夏秋两季,各社番民划着独木舟,满载鹿脯、通草、水藤等特色产品,顺流而出,与汉人互市。有时候,汉人亦载货物以入,与番民交易,因为水流湍急,船只经常覆溺、破碎。

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汉人林汉生被这里的万顷沃土所吸引,率领垦民冒险进入噶玛兰,想要开发这片处女地,不幸与噶玛兰各“番社”发生激烈冲突,林汉生功未成而身先死,从此,再也没人敢闯入这一片莽莽平原。

二、吴沙徙居台北三貂社

唐末,固始五千乡民随从王审知兄弟入闽。其中吴姓入闽始祖“祭公”,在莆田北隅灵岩山定居,传至十三世吴叔告,任宋理宗朝散郎,后裔繁盛,衍派漳州及广东。元末明初,居于海澄白水营浯漾公念三郎之子则茂分衍漳浦小山城,传三世为吴进卿,膝下三子,元房云堂,次房雪堂,三房秀实。

清雍正九年(1731)八月十四日,元房云堂诞下一男婴,取名吴沙。吴沙因生活困顿,携妻带子渡台:“居北鄙之三貂岭”,与“番社”毗邻。相处之后,吴沙渐渐了解平埔族“番民”的生活习性,就与他们进行贸易活动,把草药、布匹、盐、糖、刀等货物卖给“番社”,交换山货鹿皮、鹿茸、鸟兽、木材之类,转卖汉人,从中获益良多。吴沙性格豪爽,重信义、喜扶助弱小,所以“番爱其信义,远近归之”。凡是新入台的乡亲需要帮助,他有求必应,因此更多的人投奔吴沙:“来者日益众”。

吴沙经常出入噶玛兰,发现这里虽然荒凉,但平原万顷,天然沃壤,便决定带领乡民垦殖。乾隆五十二年(1787),他在三貂岭附近的贡寮一带试行开垦,并把来自漳、泉两地乡亲、广东潮惠的同胞200多人组织起来,就地兴建寮宅,使投靠者有田耕、有房住。

为了开辟进入噶玛兰的通道,吴沙组织乡民在三貂岭开山辟路,他们不畏艰险,披荆斩棘,夜以继日地凿山、开河、伐木、垦地、修路、架桥、盖屋,终于在人迹罕至的深山野岭里开辟出田园、搭建出村落,开辟出道路。诚如连横在《台湾通史·吴沙传》里描述:“以深入狉獉荒秽之域,与天气战,与猛兽战,与野蛮战”。

三、吴沙开发台湾噶玛兰

贡寮的成功事例使吴沙开发噶玛兰的信心大增,他找到好友许天送、朱合、洪掌三人合议。嘉庆元年(1796)九月十六日,吴沙率领漳、泉、粤三籍移民1000多人、善“番语”者二三十人,进抵噶玛兰乌石港,合筑土围垦之。吴沙以头围为入垦噶玛兰的前哨站,创建起噶玛兰地区第一个汉人聚居的村庄。

刚开始,吴沙派遣垦民在噶玛兰边缘采樵开垦,“番民”不以为意,相安无事。随着辟地日广,“番始惊怖”,他们经常倾巢而出,袭击垦民,乡民奋力抵抗,双方激战,吴沙弟弟吴立被“番人”杀死。吴沙伤心之余,认为这样僵持下去有害无益,经过商议,决定退回三貂,静待时机。

吴沙认为“番害”是垦殖的最大阻碍,他借用明代颜思齐武装开发的成功经验,把有点武功、年轻力壮的200多人组织起来,配上刀枪,每天站岗巡防,安排二三十名善“番语”者随行,为“进军”噶玛兰提供安全保证。

噶玛兰是个化外之地,清廷一直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禁止汉人到那里垦荒。为了取得官方的支持,吴沙亲自到淡水厅治呈请垦殖谕单,淡水同知徐梦麟对吴沙信任有加,官方给予一书“吴春郁义首”戳章,让吴沙领导开发噶玛兰的所有事务:“疏节阔目,一切听从其便。”

吴沙派人传话到“番社”:“吾辈奉官命而来,以海寇将踞兹土,为番人患,非有心贪尔之土地也。且驻兵屯田,亦借以保护尔之性命。”“番人”却依旧是半信半疑。

嘉庆二年(1797),噶玛兰土著间发生传染性疾病:“患痘”,许多人病死,“合社迁徙”。按理说,这是进垦的最佳时期,但吴沙愿意以信义感化“番人”,他没有趁火打劫,也没有因为“番人”杀死弟弟而怨恨,而是按照漳浦家乡民间医治天花的处方,采摘中草药,送给“番社”治病。“番民”从没有喝过药,不敢食用,吴沙强行灌喝,救活了好几百人,终于感动了“番民”。为了感谢活命之恩,“番民”主动划出了二围、三围的土地给吴沙开垦:“纳土谢,未一年得地数十里。”为避免日后冲突再起,吴沙依照番俗“埋石为约”,不再侵削其地,并承诺为“番社”外援,互不侵害。

与“番社”化怨仇为和平,吴沙再度入垦头围,他在山谷险要之处分设隘寮11所,每个隘寮10多个乡勇把守,还专门设立巡防队五六十个人,日夜巡防。吴沙还与佃户订立合约,征收租谷,每5甲地为“一张犁”,收取银元20。还建立一套严密的组织:垦民十人为“一结”,十结为“一围”,互相帮助,互相支援。“结”的首领由通达事理者担当,“围”的首领由威望高、处事公正的人担当,开垦的土地按照分工合理分配。

由于大片荒地被一块块开辟出来,令移民们看到希望,便接踵而至。头围农事大兴,街市繁荣,商业兴旺,成为台北、基隆的商旅进入噶玛兰的中转站,经济、交通中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近古稀的吴沙积劳成疾,行动日感不便,他选择定居四围,继续指挥垦殖工作。嘉庆三年(1798)十二月九日,吴沙病逝,享年67岁。去世后,家人按照他的遗愿,葬于三貂岭贡寮乡澳底仁里村石碇溪畔,墓碑上书“皇清例授武信郎显考谥春郁吴公墓”。吴沙长子吴光裔继承父亲遗志,从四围开发到五围,这样,噶玛兰兰阳溪以北的广大地区就全部开垦出来了。

四、吴沙开发宜兰的功绩

吴沙率大陆移民开发噶玛兰取得成功,受到各方瞩目。

嘉庆十五年(1810)四月,闽浙总督方维甸上奏:噶玛兰地区已发展为一大繁荣市镇,移垦丁口已有五万多人,“其中漳人口有四万二千五百余丁,泉人二千五百余丁,粤一百四十余丁,熟番五社有九百九十余丁,归化生番三十三社四千五百五十余丁。”朝廷采纳了方维甸的建议,于嘉庆十七年(1812)初批准设噶玛兰厅,置通判,理民事,厅治设于五围。

曾是噶玛兰通判的杨廷理专程前往仁里村祭拜吴沙墓,并撰联:

地辟兰阳践土食毛民怀大德  天开草昧抚番岸诤道合中庸

咸丰八年(1858),清代头围县丞王兆鸿在头城乌石港前接官亭内立“吴沙昭绩碑”云:

布衣而建开辟之功,纤民而创不朽之业,生无一命之加,殁享千秋之祀,稽之史册,伟绩如吴公者,绝无而仅见也。兰地成膏腴则全赖吴公父子经营血战之力,兰民之安享太平者,则无忘所自吴公之庇佑。

人们为纪念吴沙,在头城镇的开成寺设专祠“吴沙殿”,奉祀吴沙全身塑像,殿中吴沙的牌位写着“开兰老大”,有对联曰:三十六社内番族输诚堪钦智略,二百余年前兰疆垦辟永沐恩波。

吴沙最后的居住处现为宜兰县礁溪乡,有400多吴姓村民。为纪念这位始祖,村名就叫“吴沙”。吴沙纪念馆中厅,悬挂着吴沙画像,两边对联,是第五、六届宜兰县长陈进东题写的赞词:“真成拓土无双士,正是开兰第一人。”  

连横在《台湾通史》中赞誉吴沙:宜兰为土番之区,荒古以来久居化外,而吴沙乃入拓之,辟草莱,任稼耕,建庐里,徕游民,以张大国家之版图,其功业岂不伟哉?   

吴沙成功开发宜兰,促进了当时社会各方面的进步,也促进了闽台两岸的交流。他的这种精神引领着一代又一代的开拓者们为开发台湾作出贡献,值得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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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宜兰吴沙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