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0 11:0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闽台文化大辞典

  福建工艺美术的管理与活动 福建工艺美术管理机构的沿革及管理机制。工艺美术品多为手工制作,原无统一称法,而以各品种称之,历史上多以家庭作坊式生产和自主管理。清末始出现自发性的同业公会组织,由公会制订行规行约,共同遵守。1927年,福建省建设厅第四科负责对手工业制品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明确由福建省商业厅、供销合作总社、工业厅、轻工业厅、手工业管理局、二轻厅负责对工艺美术的管理。各地、市也在手工业(二轻)局中设有相应的工艺美术管理部门。而福州市则有独立的工艺美术局作为工艺美术的专管机构。工艺美术各品种的生产作坊、个人组成生产合作社、厂、公司等(集体或国有企业),政府自县、地区、省到国家,都建立行业管理部门(为手工、二轻局等),对行业的发展、生产、产品销售(经过外贸、商业等部门)收购的计划安排,企业产品的创新,职工教育培训等进行指导。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工艺美术企业改制,重新组建成民营、股份制、作坊式生产企业,政府管理机构也进行改革,由企业自主管理、生产、经营,政府组织协调行业相关活动,及予以宏观指导。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相关组织、社团等,组织工艺美术展览、观摩、评比活动;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荣誉称号的评审活动;组织职工、专业人员进修学习、技艺培训;对产品、专业人员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