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4 00:0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楚 欣

知“说难”却不能自脱——韩非的悲剧人生


知“说难”却不能自脱——韩非的悲剧人生

韩非

韩非可能连做梦都未曾想到,死后两千多年,即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动乱时,竟然又让他大出风头。那时“四人帮”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把儒法之争炒得沸沸扬扬,历史人物都得按“新”标准“重新排队”,不是法家,就是儒家,没有第三种人。法家是革命的,儒家是不革命乃至反革命的。韩非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自然是头顶光环,备受推崇,甚至炙手可热。然而“四人帮”一垮台,这种反科学的划线自然被废弃。今天,当人们再回过头看韩非时,虽然没有了耀眼的光环,但显得真实。

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战国末年韩国宗室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曾与李斯一起求学于荀卿。他从小口吃,不善言辞,但天资聪慧,又勤奋好学,很早就开始著书立说,并闻名于世。

学成归国的韩非,看到当时的祖国积弊甚重,国势衰微,曾“数以书谏韩王”,希望以自己的能力帮助国家变法图强,可惜昏庸的韩王执迷不悟,根本听不进他的意见。失望的韩非只得埋头写作,把自己的理想和主张写进书里,这使他成为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主要著作有《孤愤》、《五蠧》、《内外储》、《说林》、《说难》等。

韩非反对儒家说教,认为“儒者用文乱法”,也反对游俠行为,说“侠者以武犯禁”。他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赏后而信,刑重而必”。他强调,治国要有法律,明确指出“为治者不务德而务法”。法的制订,应“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法是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必须做到“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取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在某种意义上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相近。他还综合前人商鞅(前390-前338年)的“法”治,申不害(前385-前337年)的“术”治和慎到(前395-前315年)的“势”治,提出“法、术、势”三合一的统治术。“法”指现行的法令法规,“术”指操纵臣属的手段,“势”指国君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势(所谓君权神授)。可以说,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的学说起到了相当大的影响。

在人性是善还是恶的问题上,韩非继承老师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人都有“欲利之心”,人际间纯属利害关系,即使亲如父子也是如此。他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为什么?“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夫妇之间也不例外。整个社会都处于利害关系之中,统治者与人民之间更是对立的双方。因此帝王们要巩固政权,就必须用暴力强迫人民,使其心悦诚服地接受管理,如果人民反抗,则必须用严刑峻法予以制止。他说,“夫严家无悍虏,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厚德之不足以止乱也。”他还认为,实行轻罪重判,可以使“小过不生,大罪不至。”

在哲学上,韩非发展了荀子的唯物主义,反对“前识”(即先验论),主张“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他最早提出“理”这个哲学概念,并论述“理”与“道”的关系——“道者万物之所成,理者成物之文也”。即“道”是事物运动的普遍规律,“理”是具体事物的特殊规律。因此他说,“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他还主张“缘道理以从事”,反对“无缘而妄意度”,并提出”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历史观。他还认为,天不能主宰人事的吉凶,人可以胜天,人可以把天当作物类加以利用。

逻辑严密,议论透彻,锋芒犀利,说服力强,是韩非文章的一个主要特点。例如他在《亡征》篇里,一口气谈了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让人感到处处都有亡国的危险,可谓惊心动魄。最后却平静地说道,“亡征者非曰必亡,言其可亡也。”意思是,说有亡征,并不一定就会亡,我韩非在这里主要是给君主们提个醒,平时要多注意某种征象,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确保江山的长治久安。韩非还喜欢用寓言阐述深奥的道理,使文章显得生动活泼。这些寓言后来很多被提炼为成语,如“守株待兔”就见于《韩非子·五蠹》。他在这篇文章里,列举了历史上的许多事例,指出“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接着就讲了一个故事,说宋国有个农夫在一株树下捡到一只撞死的兔子,以后老是在那里等待,以为还有这种机会,结果只能落空。他以这个故事说明,“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即历史是不断发展的,因循守旧行不通。

韩非的著作很快就流行于当时各国。《史记》这样写道,“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即嬴政)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可见秦王嬴政对韩非著作的喜爱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为了急于得到韩非,他迅速派兵攻打韩国。韩王原先对韩非认识不足,弃而不用,现在才发现其价值。可是大军压境,不把韩非送给秦国是绝对不行的,韩王无奈,只得“遣非使秦”。

秦王如愿以偿地得到自己的“偶像”韩非,按说一定会委以重任才对,然而人们看到《史记》的记载却是这样的,“秦王悦之,未信用”。为什么秦王那样喜爱韩非的著作,甚至不惜动用武力把他抢过来,而到手之后,却“未信用”呢?司马迁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但他强调指出,“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这分明暗示,在与秦王的对话中,韩非可能说了些秦王不喜欢听的话,因而被闲置起来。笔者读《韩非子?初见秦》,就有这种感觉,认为韩非虽然在文章中为秦王统一六国而积极献言,却有意无意地否定过去,如“秦当霸而不霸”,“谋臣皆不尽其忠也”。自以为是的秦王对这种批评能接受吗?

在秦王身边任丞相的老同学李斯看到这种情况,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秦王没有信用韩非,担心的是有朝一日秦王又重用韩非,会对他造成严重威胁,因为早在荀卿那里求学时,他就深知韩非比自己能干。于是他勾结姚贾,在秦王面前说韩非的坏话:“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这种没有任何事实作为依据的推理,等于造谣,但秦王竟然听信,并“下吏治非”。李斯见阴谋得逞,不等有关部门判决下来,便抢先一步,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看到秦王竟是如此的反复无常,非常悲愤,也清楚自己难逃一死,但他并不害怕,只希望在死前能够再见一见秦王,然而这个要求也被李斯断然拒绝了。之后,当秦王对诛杀韩非的决定感到后悔时,派人前去赦免,韩非已经于狱中自杀身亡了。

韩非的死无疑是个悲剧。究其原因,一是死于李斯的妒嫉,这与庞涓暗算孙膑同出一辙,都是师兄弟不相容所造成,比起为宿敌所害,更让人叹息;二是死于秦王的一时糊涂,作为韩非著作的忠实读者秦王,本应很好地重用这个能人,却因误听谗言而杀了他。但更主要的是死于他深知的说话难。

在《说难》篇中,韩非指出人臣与主子说话的种种难处:“与之论大人(有道德有地位的人),则以为间己(挑拨离间);与之论细人(见识浅薄地位卑微的人),则以为卖重(卖弄身价)。论其所爱,则以为借资(拉关系);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搞试探)。径省其辞,则不之而屈之(指笨拙不会办事);泛滥博文,则多而久之(指啰哩啰嗦)。顺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说你胆小不敢尽言);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说你粗野不懂礼貌)。此说之难,不可不知”,“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之矣”。可以看出,与主子说话的难处,韩非是相当清楚的,他还告诫人们“不可不知”。然而,知道是一回事,做起来又是一回事,韩非最终还是没能逃脱因“说”所带来的杀身之祸。正如司马迁所叹息的,“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