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导读】
《南史》
《南史》是一部系统记载南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顺序的第十四部。叙事上起南朝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集中反映了南朝各代的盛衰兴亡。该书强调南北平等,“华夷”一家,且体裁变例,叙事完整;史料充实,内容丰富;文笔简练,条理明晰。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南史》八十卷,(唐)李延寿撰。
李延寿,生卒年不详,字遐龄,唐代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其父李大师是一位有志于编著南北朝史的学者,但著述之事仅仅进行了两年左右的时间,卒于贞观二年(628)。李延寿是李大师的第四子,深受父亲的影响和家学的熏陶,倾其毕生精力从事于官修和私修史书的编撰。贞观三年(629),唐太宗命大臣组织修撰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代史。魏征主持纂修《隋书》,年轻的李延寿和其他一些知名学者参加了该书的修撰。贞观五年(631),丁母忧,辞去了修史的职务,回家守丧服阕。后被派往蜀中。公事之余,坚持编次所得之史料。贞观十五年(641),诏回京任太子典膳丞。由于令狐德棻的推荐,再次进入史馆。当时,“五代史”早已在贞观十年(636)写成。但只有纪、传,而无志书。因此,唐太宗于贞观十七年(643)又命褚遂良等人修撰梁、陈、北齐、北周、隋五朝典章制度的《五代史志》,李延寿又参加了该书的编撰。《五代史志》修成后,并入《隋书》刊行,其中的《经籍志》即出于李延寿和敬播之手。贞观二十年(646),唐太宗下诏重修《晋书》。当时参加重修的共有21人,李延寿亦是其中之一。李延寿除前后3次参加修撰前朝史外,还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参与撰成当朝国史八十卷。
李延寿早年即怀有追终先志之抱负,《南史》和《北史》就是李延寿以其大半生的时间撰成的历史著作。他从贞观十七年(643)参加修撰《五代史志》开始,就为 “南北二史”的撰写工作准备史料,利用自己能够接触官藏史书的有利条件,纂修之暇,昼夜抄录五代旧事所未见者,为将来编撰“二史”积累资料。所依据的历史文献,除了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代的“正史”外,还在当时可见到的诸家杂史、杂记,甚至一些易为忽视的小说短书中,网罗丛残,鸠聚遗逸,除其冗长,摭其菁华,考辨真伪,以广异闻。经过十六年的努力,终于显庆四年(659)独立完成了《南史》和《北史》的纂修任务。此外,李延寿最后还撰成了《太宗政典》三十卷。书成不久即去世,惜该书已佚。
《南史》八十卷,包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无志无表。该书是一部记载南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顺序的第十四部。叙事上起南朝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集中反映了南朝各代的盛衰兴亡,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主要特点如下:
首先,南北平等,“华夷”一家。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南北各政权相互攻击,各国修史者均站在本国立场上,南称北为“索虏”,北称南为“岛夷”。所载或详于本国而略于他国,或芜词杂文过多,或琐言碎事俱缺。在李延寿看来,当时各国的史书都存在着南北对峙、互陈闻见、同异甚多等缺点,这在隋唐大统一之后更显得与时代的不相吻合。《南史》与《北史》在思想上的价值,最突出的是宣扬天下一家的统一思想,改变了一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袭用的南方“岛夷”、北方“索虏”相互敌视的称呼陋习。李延寿在《南史》、《北史》中不分正闰,把南北朝看成两个平列的历史整体,无所偏袒,给南北朝各政权以同样的历史地位。这种在历史撰述上不再强调南、北对立和华、夷界限的认识和作法,反映了盛唐民族融合的伟大成果,是历史的进步。在具体撰述中,李延寿也采取了一些适当的作法来宣扬统一意识,删改了原有史书中一些不利于统一的提法,这也是南北史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体裁变例,叙事完整。众所周知,司马迁的《史记》是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上自远古黄帝,下迄西汉武帝。班固的《汉书》是第一部纪传体的断代史,记叙西汉一代史事。后世史家纷纷仿效《汉书》的体例纂修前代史。到了唐初,官方又把《史记》以下的历代纪传体断代史列为“正史”,视为史学正宗。为了全面真实反映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李大师曾计划仿《吴越春秋》的体例,著一部南北朝编年体史书。李延寿虽继父遗志修史,并参考其父的未成稿,但最终并未遵循其父旧稿仿《吴越春秋》的编年体例,而是仿纪传体,并介于《史记》通史与《汉书》断代史之间的这种体例,分别对南、北朝史事做贯通的叙述。《南史》的“本纪”十卷,包括:“《宋本纪》三卷、《齐本纪》二卷、《梁本纪》三卷、《陈本纪》二卷”,即是仿司马迁《史记》的体例。“列传”七十卷,包括:“《后妃列传》二卷、《宋宗室列传》二卷、《齐宗室列传》四卷、《梁宗室列传》四卷、《陈宗室列传》一卷、《宋诸臣列传》二十六卷、《齐诸臣列传》六卷、《梁诸臣列传》十卷、《陈诸臣列传》四卷、《循吏列传》一卷、《儒林列传》一卷、《文学列传》一卷、《孝义列传》二卷、《隐逸列传》二卷、《恩幸列传》一卷、《海南诸国等列传》二卷、《贼臣列传}一卷”,则打破了朝代的断限,分别对南朝的人物、史事作归纳集中,仅后妃、宗室均依照朝代先后顺序排列,以下的诸臣列传则大体有先后顺序,对一些高门大户则其子孙附其父祖传中,连缀书之,前后贯穿,通为一篇。如以王、谢二大姓为主,家族体系分明。这种作法,曾引起后世某些学者非议,认为这是突出门阀士族的地位,过多地采用家传的形式,一姓一族,不论时代早晚,集为一篇,父子祖孙同传,不应用于国史,这是南北史纂修体例的一大缺陷。但从实际情况出发,南北朝各代统治时间的确都不长,往往一人历经数朝,有时很难恰当把某人归入某朝,而南北朝时门第之风大盛,王、谢、崔、卢等高门大族与南北朝相终始,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举足轻重,延寿注重世族牵连附传,既便于读者检寻,又是南北朝时期社会现实的反映。
第三,史料充实,内容丰富。如上所述,李延寿在撰写《南史》之时,除了依据宋、齐、梁、陈等“正史”之外,还参考了许多诸家杂史、杂记,甚至一些“小说短书”。所以,有人认为《南史》主要是据《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等,删繁补缺而成。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为当时官方记载受种种牵制,往往不能据事直书,隐讳必多,而私家记载多记亲历之事,较能求其真。作者在删节原本的同时,也尽量充实了不少新的史料与重要史实。就梁代史来说,《南史》比《梁书》多立了王琳等十余传,对原有的某些传记也充实了内容,如《范缜传》。再由于唐初距南北朝相隔较久,故无需过多地为南北朝诸帝隐讳。如宋武帝使褚淡之杀晋恭帝、萧道成使王敬则杀宋顺帝,陈武帝使刘师知杀粱敬帝等史实,《宋书》、《南齐书》,《陈书》多为之避讳,而《南史》则直书无隐。在南朝四代二十四帝中,被杀的十三帝,被废的二帝,《南史》都具载其事,不像《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多所避讳。
第四,文笔简练,条理明晰。李延寿能将共五百六十六卷的记载南北朝的《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等八书篇幅,缩编为八十卷的《南史》与一百卷的《北史》,删繁补漏,事增文省,与其文笔简练,条理明晰,密切相关。总的看来,《南史》对《宋书》删削最多,约删去十分之五,六,对《陈书》删削较少。原因是在南朝四史中,《宋书》一百卷,原来的卷帙就最多。所删主要是 “本纪”中的一些册文诏令和“列传”中的一些奏议诗文。其中虽有不当之处,但它确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八书”荒芜臃肿的弊病,读来十分醒目。由于《南史》与《北史》卷帙不繁,易于抄写,得到了较广泛流传。所以,后来的《新唐书·李延寿》称:“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宋人陈振孙的《郡斋读书志》卷二《杂史类》云:“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清代学者梁章钜在《退庵随笔》中也指出:“自《南北史》行,而八书俱微,诵习者鲜,故愈久而阙佚愈甚。”诸此可见,《南史》与《北史》在中国史学史上的历史地位。
当然,《南史》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缺点与疏漏。例如:李延寿受魏晋南北朝以降门阀制度影响,过于崇尚门第观念,在李氏之唐朝,有故意借迷恋李氏先祖的光荣,来流露对现时自己名位较低的不满。再如:由于自己对奇闻异事兴趣较浓,导致所增内容中有不少神怪荒诞之事和无关宏旨的琐言碎事,此类怪诞事入史,显然失当。又如:对各朝正史以删节为主,但有应删而未删的,如宋、齐、梁、陈四朝受禅前后的九锡文和告天之词等官样文章;有过于强求对文字的简练而不该删而删导致史实混乱不确切的,也有由于对原书史文未能很好领会而把重要字句删去的。某些传文亦有重复现象,如刘昶、萧宝寅、萧综、萧大圜、朱修之、薛安都等人,林邑、蠕蠕诸国,《南史》既有传,《北史》又为立传,实无必要。另外,既以《南史》独立命名成书,而仅有“本纪”、“列传“,而不修“志”、“表”,使南朝典章制度之大概,不能系统体现,也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
现存的《南史》版本主要有:明南监本、北监本、汲古阁本,清乾隆年间官刻的武英殿本、金陵书局本等,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等比较通行。颇便读者阅读的有中华书局1975年的校点本(《二十四史》校点本之一),龚书铎主编《白话精编二十四史·南史》(巴蜀书社 2012年1月版),亦可供选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