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洋精神”专题·
10. 海禁的制约与郑和远航
明代初年官府的海禁政策,并非反对海外贸易,最早的海禁仅仅是为了防止倭寇入侵。随着大股倭寇被消灭,海禁也松弛下来。嘉靖年间倭寇重起,是明朝再次海禁的原因。在重创倭寇之后,明朝的海禁政策再次放松。
一、明代前期的海禁政策
明初实行海禁的历史原因。早在元代初年,因日本海盗经常入侵朝鲜,已经臣服于元朝的朝鲜国王经常向元朝诉苦倭寇入侵之害,并告知日本多黄金的消息,这便刺激了元朝统治者的贪欲。为了征服日本,元朝曾经组织了两次规模不小的侵略日本的战役,然而由于台风及船舶质量问题,元朝大军在日本海岸覆没。其后,由日本出发的民间武装将其袭击范围从朝鲜半岛扩及东亚大陆海岸,史称“倭寇”。当时从朝鲜半岛到中国的东南省份,都受到倭寇的入侵。有时还有广东受到倭寇侵袭的报告。元明鼎革之际,占据浙江的元朝割据力量方国珍拥有强大的海洋力量。明军消灭方国珍之后,这股海洋力量没有人管理,横行于海上,他们勾结倭寇,导致沿海各地常有倭寇侵袭,东南沿海民众不得安生,便有消灭倭寇的要求。不过,倭寇时起时伏,来去无常,极难对付。朱元璋的对策是在沿海建立要塞,相隔百里建设一个近千人的所,几个所连在一起,设置一座近万人的卫,卫所烽燧相望,发现倭寇,互相告知,并集中力量出兵。有一次,明朝福建卫所军队的战舰追击倭寇直到东面的“琉球大洋”,这就使倭寇无法在东南海洋横行。为了与明朝水师对抗,倭寇也开始集中力量,数千倭寇突然袭击中国某个口岸,有时会攻克明朝沿海数百人防守的所城。他们时来时停的袭击更是让明军头痛。一直到永乐年间辽东望海埚事件发生,一股数千人的倭寇被明军引进伏击圈全部消灭,从此大股倭寇入侵的事件不再发生,中国海岸的卫所大都闲置无为。其后,日本进入所谓的战国时代,各藩国相互作战,藩主尽量招兵,日本武士大都在国内征战,近百年时间里,东亚海上出现难得的平静。
明代前期,为了配合明军剿灭倭寇,政府实行海禁政策。所谓海禁,就是不准民间的船只出远海,更不准去日本贸易。明朝官员认为,若是没有国内奸民勾引倭寇,便不可能有倭寇入侵。这是他们实行海禁的原因。也有人说,明朝初年实行海禁,不让民众下海,是为了垄断对外贸易,但从实施效果来看,明朝主要是针对边海渔民,很少涉及贸易,事实上,海禁政策对海洋渔业造成巨大的影响。至于对外贸易方面,明朝对海外国家是开放的,欢迎海外国家前来进贡,明朝只是加强管理,不让本国民众到海外贸易而已。从明朝政策的性质来看,这本来是一个有时间限制的政策,既然实施这一政策是为了消灭倭寇,那么倭寇消停之后,是不是可以放松海禁政策呢?实际情况不是的。明朝官府有个特点是坚守祖制,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明朝官府自定一个规矩,将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政策奉为圭臬,一丝一毫不准改变。海禁作为明太祖的主要政策之一,就这样流传下来。尽管明朝在实际工作中有过调整,甚至有反向操作,然而,就大体而言,海禁是永久的官府政策,原则上是不改变的。这一政策名义上一直实行到明末,这使明朝一切海洋政策的调整,都好像戴着枷锁舞蹈,它的局限性是在长期政策演变中展示开来的。
明代中前期,随着倭寇活动频率下降,过于严厉的海禁政策便受到民众的抵制。有许多人开始冒犯海禁之令下海,也就是说,海禁之令并未得到完全执行。明朝官府的政策一向有执行力问题,也就是说,朝廷下什么禁令是一回事,能执行到什么程度是另一回事。嘉靖年间浙江福建巡抚朱纨总结明初的海禁政策,归纳为“寸板不准下海”的禁令,其实,遍查明朝前期官府的号令,从来没有如此严厉的禁令,换一种说法,明朝官员从来没有将海禁之令执行到如此地步。这是因为,现实中总会遇到一些无法严格执行的东西。例如,明朝浙江沿海有黄鱼之贡。每到黄鱼盛行的季节,浙江地方官一定要捕捉一些黄鱼进贡宫廷。但是,黄鱼是海鱼,要捕黄鱼,就得派船出海,渔民出海捕黄鱼进贡皇帝,总不能算违禁吧?于是,明朝不得不放开黄鱼之禁,每逢黄鱼上市之际,允许渔民下海捕鱼。这样,海禁的命令便放开了一个口。为此,明朝海禁之令随之调整,允许渔民在近海捕鱼捉蟹,这对浙闽都是一样的。所以说,明朝的禁令从来都不是“寸板不准下海”,这是无法做到的。仔细想一想,这个开口非常之大,因为,近海捕鱼很难确定范围,什么是近海,多少距离才算远海?明朝官员有确认过吗?其实没有!
为了禁止渔民远航可能和倭寇勾结,明朝形成了一个禁止双桅船的制度。一般地说,双桅船是较大的船,更大的船还有三桅、四桅的,明朝官员想:只让单桅小船出海,他们便无法远涉重洋与日本贸易了。所以,明代前期的《明会典》上记载的航行禁令,只禁双桅以上的海船下海,不禁单桅小船。其实,单桅小船可跑的距离就很远了,有些渔民会跑到台湾去。不过,以单桅小船跑远海,这是很危险的。当时福建渔民还会跑到浙江和广东沿海去捕鱼。这么长的距离最好是使用中等渔船,也就是双桅船,然而,双桅船是被朝廷禁止的。不过,民众回避这一法令的办法很多,一些较大的船除了主桅之外,会设置另一支可以活动的桅杆。船舶航行在近海时,用一支桅杆航行,等到了远海,官军的哨船看不到该船了,便竖起另一根桅杆,这就变成双桅船,可以远航外海。渔民为什么要远航外海呢?这是因为大海有大鱼。以海参来说,东亚出产海参的产地主要是渤海及澳大利亚沿海,而且以澳大利亚沿海为主 ,明朝渔民为了捕捉海参,早就远航到了澳大利亚沿海。总之,为了延续海洋生产,渔民不得不向外海发展。官方的禁令无法禁止他们的远洋渔业,这是明朝的一个特点。表面上有海禁之令,实际上,民众的渔船跑遍四海。有时官府越要禁什么,反而会刺激相反的事情发展。这是中国政治的特殊现象,了解这一点,才会知道明朝官府的政令究竟是怎么回事(徐晓望:《明代的东海渔业》,《福建论坛》2018年第5期)。
明朝对海禁之令的执行还有区域之别。统治较严的区域,或是地理条件允许的区域,海禁政策会得到较好的执行。以中国北方来说,辽宁、河北(北直隶)、山东等省地广人稀,元明易代之际,混乱的局面下,原有人口大量流失,于是有了大量的无主之田。在这些省份,农民的地位远高于渔民,既然官府不让下海,那就耕田为生不是更好吗?在明代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北方多数民众是不吃海鱼的,这是因为,明朝海禁之令在北方真的得到执行,海边基本没有渔民。南直隶和浙江是另一种情况,南直隶是定都南京的明朝直接管辖区域,辖地大约相当于清朝的安徽、江苏两省,而明朝的浙江省大致相当于清朝的浙江省,辖地没有大变。南直隶和浙江是官府管得较严的区域,任何政策都贯彻得较为彻底,所以,明朝禁止下海的政策在江浙二省会得到执行。至于更为南方的省份就不一定了,尤其是相对边远的福建、广东二省,较为重要的城市都在海边,当地民众大都倚海为生,要想禁止当地人下海,好比夺人性命。所以,明朝的海禁在福建、广东是很难实行的。
明代福建的情况相当特殊。福建盐场大都分布于沿海,要将沿海生产的食盐运销内陆,首先要用船将盐巴由沿海盐场运到闽江口的福州仓山,这就要用上海船。承载海运的福清盐商为了运载海盐,便要打造海船。福清盐商发现:海船造得大一些,便可运载较多的盐巴,利润也会更高一些。这样,他们打造的盐船越来越大,有的盐船一艘可载三四千石盐巴,这就是很大的船了。据明代前期的史料记载,福建商人的盐船一向存在,并没有因政府海禁之令而废止。这是因为,明代福建的盐业一直是官府重要的财政来源,没有盐业,福建官府的收入会下降很多,海禁之令一向是针对边海渔民的,当然不会用以削弱自己的主要财政来源。可以说,明朝的海禁之令从未影响到福建盐船的运行。福清大盐船是一种载重较大的海船,载重三四千石的大船不少见,通常这样的船长约二十米,宽六七米,就其长宽而言,已经达到闽产杉木的极限,也就是说,福清盐船达到明代常用大福船的极限。换句话说,明代前期的海禁之令并没有影响到福建的海船制造业,大福船制造术从明初到明代中期一直保留下来,这对福建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研究资料会发现:明代福建的渔业并未受到海禁之令的重大影响,这从税收可以看出来。明朝承元朝之制,有设置河泊所征税的制度,不论是海上渔民还是内河渔民,都要向河泊所缴纳税收。福清、晋江的河泊所税收一向由海上渔船承担。按照明朝的海禁政策,福建沿海渔民不可以下海捕鱼,也可以不缴纳税收吧?但明朝福建官府不允许。所以,明代前期福建渔民并没有停止下海捕鱼,也不能不缴纳税收。而且,福清和晋江的河泊所税收相当高。一直到明代中期,河泊所税收一直存在,显然,明朝福建官府没有因为朝廷有海禁之令便废除征收河泊所税。至于普通口岸的海禁之令,也没有得到严格的遵守。因此,对明朝海禁之令应有广角度的观察,它的目的仅是抑制倭寇入侵,在倭寇活动消停之后,就没有必要维持那么严厉的禁令了,因此,在福建、浙江许多地方,海禁之令都流于形式,军民表面上遵守海禁之令,实际上有许多变通的办法,老百姓照样出海,打鱼的打鱼,做小生意的也照做无误。
不过,明朝的海禁政策也不是完全没有影响到沿海民众的生活,最大的问题就是明朝官府实行的迁岛政策,这就是将远岛民众迁到内海。最早这一政策的施行是为了沿海民众,因为,将那些明军无法周全保护的远岛民众迁至大陆,本意是为了民众。然而,在具体实施中朝廷政策产生扭曲。例如,福建的海坛岛本是一个离大陆很近的岛屿,元末明初,生活在海坛岛上的人口有四万人之多,本来不该列入迁徙范围之列。然而,执行政策的明军向岛上居民索贿不成,竟然在地图上做手脚,他们将海坛岛画在澎湖列岛附近,并说此地人口稀少,因而被列入迁徙对象。一日,明军大队突然登陆岛上,下令三日内不迁到大陆,通通杀死!这就迫使海坛四万居民荒乱中乘船西渡,不少人淹死在海中。即使到了大陆,四万多居民一时无法安顿,地租仍然要缴纳,民众困苦不堪。海坛岛遭罪之深,令人同情。其他岛屿也有同样的现象,比方说,鼓浪屿是厦门岛内侧的一个小岛,离海沧很近,却也被列入迁岛名单,当地居民被逐。同样的岛屿还有不少,对民众影响很大。
此外,闽粤迁岛严重影响了闽粤人民的海上开拓。除了海坛岛之外,另有南澳岛和澎湖列岛都被列入迁岛范围。这些地方原来都有民众居住,因元末战乱的关系,许多陆居民众来到三大岛屿躲避战乱,导致海岛人口大增。明初实行迁岛政策,将一些边远岛的居民迁回大陆,许多未及迁徙的人口被官军杀死,而迁居沿海的民众,因没有田地可耕,往往成为流民而饿死。更大的问题是,由于这些岛成为无人岛,反而成为海盗们最喜欢的地方,他们来到海坛、南澳、澎湖诸岛聚集,看到有机会时便袭击大陆。所以,这三大岛屿成为海寇与倭寇的活动中心。三大岛屿中,南澳的发展最为特殊,南澳岛是台湾海峡中重要的岛屿,经过台湾海峡的船舶大都会在南澳岛停靠,久而久之,南澳成为东亚贸易的一个重要港口。来自东南亚及日本的商船经常到访南澳岛。
总的来说,明初的海禁政策严重妨碍了民众的海上发展。其一,实行这条禁令之后,一切海洋活动都成为非法行为,动不动成为官府打击对象。海洋人民的海洋活动受到制约。其二,明朝实行的迁岛政策严重妨碍了闽粤民众向海洋发展的步伐,并且让海峡中线的一些岛屿成为海寇活动的基地,从而产生更大的危害。不过,明朝初年的海禁之令随着岁月流逝逐渐淡化,官府的执行从严到松。实际上,明朝在一定程度上允许沿海民众在海洋活动,海禁之令并没有像官方公告那样严厉。
二、郑和远航与福建的关系
明朝实行海禁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垄断对外贸易。明代市舶司的官府经营海上贸易,这类贸易分两种,一种是吸引海外船只到明朝来进贡,另一种方式是派出船只出远海贸易,可以让商人承包。久而久之,东南亚的进贡贸易大都由福建商人承包。当时的海洋有东洋与西洋之分,东洋国家是日本、琉球、吕宋、苏禄等岛国,而西洋国家可就多了,到了印度洋之后,南亚次大陆像一条舌头伸向海洋,印度海岸线拥有众多港口,闽粤商人在许多港口都有贸易。明朝洪武二年(1369),皇帝派出郑和、王景弘二人率水师下南洋贸易,这就是著名的“三宝太监下西洋”。在永乐及宣德皇帝之间的二十多年内,郑和与王景弘七下西洋,这是震惊世界的航海事业。参加航海活动的主要是明朝从东南诸省调来的卫所军队。因当时的福建民众有下海远航的习惯,所以,郑和舰队需要的引航员和舵手,大都来自福建,而且主要来自漳州诸卫所。郑和的船队每次下西洋都有水手27 000人以上,其中福建卫所兵担当主力。
郑和七下西洋与福建的关系表现在:其一,郑和船队每次下西洋之前,都要驻扎福建长乐的海口,在这里集中全部舰队,然后选择时间向西航行。为什么郑和选择福州港为舰队出发之所呢?是有其历史原因的。福建在元朝属于江浙行省,元朝建都北京后,每年都要从江浙行省调发大批粮食,有时一年达到两百多万石。如此巨大的粮赋负担会划分给江浙省的各个路州,福建宣慰司也要承担一部分粮赋。因此,在福州与长江的港口之间,常有官船来往。由福建征发的船舶将福建的粮食运到长江口的刘家港后,再与江南船舶汇合,共同向北方天津港或是辽东港口运输。明朝代元之后,在辽东驻扎大量的军队,仍然依靠江南的粮食。由福建出发的船队大都在长江刘家港聚会,再向辽东跨海运输(徐晓望:《一路向北——元代福州港的海运》,《闽都文化》2019年第2期)。总之,元明之际,福州与长江口港口的关系密切,经常有大帆船往来。有名的福清大帆船,也就是福清盐船是这条海路上使用最多的船只之一。所以,郑和可以选福州为汇集各地大船的港口,每次出海,郑和都要由南京先到福州长乐港汇集各地大船,然后出发。

长乐南山天妃宫石柱础
其二,郑和船队每次出海在长乐港驻扎的时间,往往有几个月到半年不等,有时长达十个月。福州是南方重要的造船基地,也是大福船的产地。这里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什么船只都可以用于远航的,大福船是一种适宜远海的船只,它的船体很深,上宽下窄,不怕波浪颠簸。普通的平底船是无法出海的,因为平底船缺少深度,会随着海浪起伏,所以,平底船只能在水浅的海岸航行,出远海有很大的困难。郑和船队要到印度洋一试身手,一定要用福建的大福船,这是永乐二年(1404)明朝下令福建造船的原因。该年,福建承造的海船仅有五艘,但都是最大的战舰。郑和下西洋之前,首先抵达福州,并在福州停留一段时间,他们的任务之一应是考察福建为他们制造的大船,并对大船进行装修。由于郑和长期在福州长乐驻扎,他受福建文化影响颇深,除了航海技术外,他和众多航海民众都成为天妃的信徒。永乐五年(1407),永乐皇帝下令在南京建造天妃宫,年年祭祀,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天妃的地位。此外郑和对福建文化也有一定的影响,例如,他在长乐附近大兴土木,建造了天妃宫道观等建筑。需要说明的是:宋元福建妈祖庙的名字不同,在宋代叫顺济庙,在元代叫灵慈庙,天妃宫之名是明代才有的,而且最早出现在江南。郑和抵达福建后,将天妃宫之名带到了福建,其后,福建的灵慈庙逐步改名为天妃宫,清朝又将天妃宫升格为天后宫,天下的妈祖庙也随着福建的改名而改名,究其根柢,将灵慈庙改为天妃宫,是郑和及其船队的创新。

泉州天后宫(成冬冬摄影)
其三,郑和远航船队需要依赖福建的航海技术。元末明初,福建对外贸易的主体渐渐从泉州人、福州人转到漳州人,这是有其历史背景的。明代前期是福建人考科举最发达的时代。兴化府莆田人长期领衔科举考试的冠军;其后是泉州人和福州人,他们中科举的数量也不少。因科举人数多,兴化、泉州、福州诸府与官府关系较好,他们对朝廷政令十分关切,既然朝廷禁止海上交通,他们也会接受朝廷的指令,很少出外贸易,将主要精力集中在科举之上。漳州人则不同,明代的漳州除了龙溪县民,多数漳州人对科举不太热衷,他们更愿意下海贸易。明代的漳州森林密布,海岸线绵长,九龙江下游洲岛相连,芦苇丛高深。于是,漳州人往往选择一两个港口私下造船贸易。明朝官军即使想干涉他们的贸易,也很难捕捉漳州人私下造船的信息。多数情况下,是明军驻漳州的官员也参加当地的贸易,他们会接受漳州富绅的贿赂,暗地里参与海上贸易。明朝的水军也是一班特殊人群,他们有权决定渔民的渔船是否可以出海,每逢三令五申海禁时,他们会积极参加,朝廷无意关心海禁之时,他们也会组成贸易团队,到海外贸易。事实上,许多出海贸易的船队都来自军队中的有钱人家。不过,由于漳州人长期下海贸易,他们逐渐掌握了远航的技术,明代的火长和水手都以漳州人为最。据正德《漳州府志》记载,郑和舰队所需要的航海技术人员,是在漳州卫选拔的。明代下西洋所需航海人才,大都是从福建寻找,其中多为漳州人。郑和对漳州人航海技术的信任和使用,进一步巩固了漳州人在航海业的地位,从明初到明末,漳州的火长和水手都是最有名的。
其实,郑和之后,去东南亚贸易的私船很多,那么,他们是怎么知道东南亚的航路呢?我们知道,郑和航海是明代初年的重大航海活动,每次都有27 000多人参加,这种规模的航海活动也是一次将航海知识普及于民众的活动,郑和航海结束之后,福建沿海民众私下到海外贸易的行为多了起来,其中有些人还冒充明朝官方的代表,对海外国家进行封赐,谋取个人利益。他们的航行技术和文化,是对郑和七次下西洋活动的继承。官府对这些行动最初是睁只眼闭只眼,无法制止,或是有心无力。后来感到他们闹得不太像话了,便下令禁止。不过,他们的禁止,仅是迫使闽粤下级官员不再冒充明朝使者,而更多的漳州船舶仍然私下到海外国家贸易。总的来说,明朝的海禁之令,使许多省份终止了海洋活动,反而使海洋活动向福建集中,并使福建成为中国沿海诸省海洋活动最盛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