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文化与福建”百题·
(莆田卷)85.唐代莆田港口经济兴起与海上贸易发展
一、港口经济兴起
莆田位于我国东南沿海,枕山面海,码头众多,港口优势突出。魏晋时,“海潮直至南山(今凤凰山)之下,波光山色,互相动荡”,莆田郡城就处于海边((明)周瑛、黄仲昭:《兴化府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44页)。宋代史学家郑樵曾有诗曰:“一泓澄澈照人间,明月团团落古湾。”“唐代,南海蕃船入境通商。唐大和八年(834年)奉谕任由蕃客入境,自为贸易”,“南北洋海堤修筑之后,莆仙沿海港口就成为过往贡舶的重要停靠口岸”(莆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0页)。 “内澳蒲口及江口、枫亭为海外通商货物、商客的集散地”,这种天然的地理优势为海上贸易创造了条件(莆田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莆田市外经贸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至唐代,莆仙两县开辟了蒲口港、白湖港、涵头港、迎仙港、黄螺港、小屿港、青螺港,港口经济兴起,推动了对外经济文化交流。
二、海上贸易发展
莆田对外贸易起源于隋代,发展于唐末和五代十国。唐初,朝廷实行朝贡制度,凡贡道、贡舶和贡货均由官方统一管理。海外各国贡使将奇珍异宝海运到东南沿海,在朝廷指定的港口办理手续。据史书载,唐初“过境的贡船多停泊莆口、枫亭、涵江、江口,互市销售”。
唐贞观(627—649)年间,对外贸易日渐扩大,莆田港口蕃客渐多,陆续有外国商人在境内收购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如荔枝干、龙眼干、蔗糖、陶瓷、铁器、纺织品等,双方采取易货方式交易。据史书载:“唐初,城厢开始对外经济贸易,境内的蒲口港(今城厢一带)已是当时莆田最大的海港。”“由商户或蕃舶直接采购货物,互市经销。……多以易货贸易为主。”
唐大和八年(834年),唐文宗诏令,“南海蕃舶,本以慕化而来,固在接以恩仁,使其感悦”,要求“岭南、福建及扬州蕃客,宜委节度观察使常加存问。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率税”。东南亚各国的“蕃船、蕃货按律缴纳舶脚、收市、进奉,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境内以江口待宾馆、枫亭驿招待贡使、蕃客及海商贾”,海上贸易兴起。
唐中期,莆田对外经济交流日渐扩大,“莆仙沿海成为过往贡舶蕃客的重要停靠口岸。当时江口、莆口、端明(今涵江)、枫亭已成为易货互市的繁华集镇,设有待宾馆和枫亭驿,招待官差、蕃客。大型船舶曾直驶进莆口(今城厢区南门、筱塘一带)”(吴怀祺:《郑樵文集》,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唐开成(836—840)年间,朝廷逐渐放宽海上贸易限制,欢迎海外商人自由入境经商,外来“蕃货除收取碇税(舶脚)和选卖给宫廷所需外,任其于集市往来通流”,允许“由商户或蕃客直接采购货物,互市经销。(莆仙境内)主要交易集市有莆口(今城厢)、江口、端明(今涵江)、枫亭及沿海岛屿,多以易货贸易为主”,海上贸易逐渐繁荣,莆田港口出现了“击毂摩肩”的场面。
唐代宽松的外贸政策,既促进了莆田海上贸易的兴起,又加速了莆田商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莆田海商队伍的形成。据史书载,唐末莆田商人开始移居海外,如莆田九牧林蕴公后裔林八及就迁徙新罗(今韩国)谋生。
五代十国时期,莆仙两县沿海港口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江口、白湖、涵头、宁海等码头吞吐量日渐扩大,港口经济日渐繁荣。据《福建商业志》载,唐代“福建的福兴漳泉四大平原得到开发,商业逐渐发展。隋开运河之后,唐设馆驿,辟险阻,内地与福建的交通与货运日趋便捷。中唐理财家刘宴称:‘且如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汉,前指闽越……弘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贸往来,昧旦永日……’”。
王审知主政期间,广纳人才,包括徐寅、黄滔、翁承赞等莆籍士人均在其麾下任职,他还实施“称臣中原、交好邻国、提倡节俭、减轻赋役、奖励通商和保境息民”的立国方针,采取“尽去繁苛、纵其交易、关畿廛市、匪绝往来”的轻徭薄赋政策和“招来蛮夷商贾”、开港兴市的对外开放战略,福建沿海对外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据史书载,闽王委任张睦“领榷货物,睦抢攘之际,雍容下士,招来蛮夷商贾,敛不加暴,而国用日以富饶”。特别是王延彬(王审知侄儿)任泉州刺史期间,“前后二十六年,岁屡丰登。复多蛮舶,以资公用,惊涛狂飚,无有失坏,郡人借之为利,号招宝侍郎”。
南唐统治闽中时,漳泉节度使留从效、陈洪进先后割据闽中南地区,秉承闽国的海上贸易政策,“开通衢,构云屋(货栈),……岁丰,听买卖,平市价。陶器、铜、铁泛于蕃国,收金贝而还,民甚称便”。莆田的江口、白湖、涵头等港口,对外贸易空前繁荣(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志·商业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三、进出口商品
唐代,莆仙两县通商通航的国家和地区不多,主要有东亚各国和东南亚部分岛国,进出口商品种类比较简单。唐初,莆田通航的国家北至新罗,南达南洋诸岛及印度、三佛齐和阿拉伯地区等,经常有使者、商旅往来,舶来品如象牙、犀角、珍珠、香药、玳瑁、龙脑、白、红、沉香、肉豆蔻等,行销京都各地。
唐贞观(627—649)年间,莆田出口商品以陶瓷、丝绸、帛、葛布、棉布、铜、铁等手工业品为多。莆商与蕃客的易货买卖,通常以“陶器、铜、铁,泛于蕃国,取金贝而还”(莆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莆田市志》,方志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9页)。“唐大和八年(834年),奉谕任由蕃客入境通商,时进口商品有珍珠、象牙、甘蔗和贡物奇货”(涵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涵江区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245页)。
中唐时期,随着海上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进口商品以奢侈品居多,主要有药材、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琉璃、翡翠等奇珍异物。据史书载,“宋平江南,(陈)洪进以泉、漳等州观察史,遣入贡乳香万斤、象牙三千斤、龙脑香五斤”,纳表归宋。朱维幹:《莆田县简志》,方志出版社2005年版,第266页。这些乳香、象牙、龙脑等奇珍异物,均为东南亚各国的商品。
唐代,莆田输出之物,以蔗糖、荔枝干、桂圆干、茶叶、食盐等农产品和丝绸、瓷器、铁器、白银等手工业品为主。
四、贸易航线
唐代,莆田海上航线可分为国内航线和海外航线。国内航线可分为南航线、北航线和东航线。南航线,即莆仙沿海至泉州、漳州、广州等地;北航线,即莆仙港口至温州、宁波、华亭(上海)、江都(今扬州)、山东和天津等沿海港口;东航线,主要前往澎湖列岛和台湾等地。海外航线有两条:一条是前往日本、新罗和琉球群岛等东亚地区的海上航线;另一条则是前往暹罗(泰国)、占城(越南中部)、安南(越南)、印度、三佛齐等南海航线。
闽国时,莆田造船业发达,商船越造越大,航线越走越远。据史书载,“闽国榷货务张睦,体恤商艰,招徕海舶。‘利涉益远’,北至新罗,南达南洋诸岛及印度、三佛齐和阿拉伯等国,都经常有使者、商旅往来”,莆田境内形成了一支专门漂洋过海的海商队伍(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建省志·商业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莆籍诗人黄滔的《贾商》诗写道:“大舟有深利,沧海无浅波。利深波也深,君意竟如何。鲸鲵齿上路,何如少经过。”这反映了广大海商不畏艰险、追波逐利、常年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航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