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7 00:0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王仲莘

通像:两岸交流最早的突破——福建录像带进入台湾岛记事


先要说明一下“通像”二字的出处。上世纪80年代初,福建省应台湾同胞的要求,以贸易方式向台湾输送录像带,开创了两岸文化交流的先河。“通像”二字出自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批示。

两岸对峙由来已久

大家知道,1949年以后,海峡两岸长期处于对峙状态。金门炮战以后,福建与台湾方面还隔一天要打一次炮。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和国防部长徐向前关于停止大金门、小金门、大担、二担等岛屿炮击的声明发表后,给两岸关系改善带来希望,但要结束对峙状态仍不容易。1985年11月1日,省委书记项南在会见首批访闽的37国驻华使节时,对这一时期的两岸关系作了客观的、堪称不偏不倚的介绍。他说:“在7年以前,福建跟台湾方面隔一天就要打一次炮。

从1979年以后,我们单方面停止了炮击。对这一点,台湾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响应,也不打炮了。从那个时候起,双方就打另一种炮,叫宣传弹。这个炮弹里头装的不是火药,而是宣传品。他们打过来的炮,说国民党最好。我们打过去的炮,说共产党最好。其实,双方都不相信。这种炮,打得实在没有意思。1982年,胡耀邦同志来福建视察工作,我提议,宣传弹不要打了。胡耀邦同志说:‘对,打这种宣传弹,第一有伤和气,第二污染空气,打它干什么呀!’所以,从1982年开始,宣传弹也不打了。

但是,双方还有一些小动作。两方面都搞一种东西,叫做空飘、海漂。台湾方面,宣传品里头放了一点手表,还有什么小的电子计算器,就从海上漂过来。我们呢,也弄了一些宣传品,里头呢,也装了好多茅台酒。其实呀,这都是一厢情愿的事情。”项南这番谈话,透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消息,也不言自明地点出了问题的症结,那就是:假如不抛弃“我要吃掉你,你要吃掉我”的思维方式,两岸的对峙状态就将旷日持久地拖下去。人们不禁要问,凭着两岸人民的智慧和同胞情谊,难道就找不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沟通方式吗?

两个录像带敲开两岸交流的大门

人们左盼望右盼望,沟通的办法终于找到了,但不是来自官方,而是来自民间,来自实践。

事情要从福建沿海的渔民接待站说起。福建与台湾仅一水之隔,每年到福建海域捕鱼的台湾渔民不计其数。为了给台湾渔船靠岸避风、补给、修船提供便利,福建省从1979年起,在东山、崇武(惠安)、平潭、三沙(霞浦)等地设立了台湾渔民接待站。接待站主要是为渔民提供吃、住方面的服务,至于岸上活动多是安排参观附近的寺庙、古迹等。所以台湾渔民说:“白天看庙,晚上睡觉。”有关部门发现这个问题后,就为四个接待站各配备了一套录像设备,并定期向他们提供一些戏曲类、风情类的录像带,播放给台湾渔民看。1982年,惠安崇武渔民接待站播放了两部大陆正在热播的电影,一部是《海囚》,一部是《沙鸥》。《海囚》是揭露19世纪末殖民主义者在厦门贩卖华工的罪行,真实地纪录了当地人民的反帝爱国斗争;《沙鸥》是反映我国女排刻苦锻炼,奋勇拚搏,为国争光,获得三连冠的感人事迹。这两部片子都带有鲜明的爱国主义色彩。原来有些同志还有顾虑,怕台湾渔民不喜欢看,谁知他们看了以后,大加赞赏,并当场向接待站提出购买这两部电影的要求。这倒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因为接待站创建时压根儿就没有往这方面去想。再说我们录像带的制式与台湾的型号也不一样,就是把录像带卖给他们,回去也不能用。怎么办呢?后来,还是请中影公司帮忙复制了两个带子。我们把带子送给台湾渔民,但他们坚持要自己买,因为这样做他们可以不担政治风险。何况录像带带到台湾后,除了供家人和亲友观看,他们还想复制一点来销售,这本身也是一种商业行为。我们听后觉得有道理,就把两个录像带以优惠价卖给了他们。

两个录像带不过小事一桩,但是它的意义却是一时难以估量的。首先,它使我们想到,两岸人民虽然隔绝了半个多世纪,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面,但是我们之间还是有共同语言的。不是吗?反帝爱国就是一个重要方面。这个共同点的发现,使我们的脑子忽然开了窍:既然台湾同胞喜欢看爱国主义的电影,我们还有一些片子可以提供给他们,比如《建国三十五周年大阅兵》等。记得当时省委书记项南还交代,要把电影《西安事变》送过去。这些片子送到台湾后更是大受欢迎。

过了不久,我省有关部门从连江渔民中获得一个信息:台湾国民党元老何应钦喜爱看国剧(台湾称京剧为国剧),特地托台湾渔民带口信,向我们要国剧录像带,我们及时满足了他的要求,并从这件事情上发现了又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包括戏曲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后来我们又把大陆拍的古典名著之一的电视剧《西游记》和《少林寺》也送了过去。

大陆录像带如野火春风不可阻挡

台湾渔民购买两个录像带一事,不只是开阔了我们沟通两岸关系的思路,而且促进了我们工作方式的转变,就是将以往的赠送方式改变为贸易方式。这是对台对外宣传上的一大改革。因为当时省内不能生产台湾型号的录像带,我们直接向中央电视台和中影公司进货,做起了转手买卖。1983年先行先试。(这可能是我们在对台工作上第一次“先行先试”!)向台湾输出录像带,以戏曲片和电影、电视剧为主,全年共销售54盒。翌年,录像带销售量便如脱缰之马,扶遥直上,一下子增加到617盒,多了十几倍。

大陆录像带在台湾发展为什么这样快?从内容上说,我们的录像带反映了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艺术和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既有观赏性,又有娱乐性,所以受到广大台胞热烈欢迎。从技术条件上说,上世纪80年代初,录像机刚刚进入大陆,而这时的台湾已经相当普及,城市中大部分家庭都有录像机。与此相适应,录像带租售点也很多,仅台北市就有几百家。录像带进入岛内,经过中间商翻录复制,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很快就扩散开来。不少平民百姓和军政人员,把观看大陆录像作为一种时尚,竞相购买,争着观看。比如有一个人从大陆买了一个电视剧《西游记》录像带,回到台湾以后翻录了120盒,赚了5万多台币,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台北市街头许多营业点公开播放大陆的录像带,构成一道靓丽的风景。其实,台湾高层人士又何尝不想看看?据可靠消息,国民党上层人物如蒋经国等都看过大陆的录像带。另据福州市对台办公室反映,他们通过香港福州十邑同乡会,转送十几盒录像带给台北市福州十邑同乡会,许多闽籍国民党上层人士也都看了。因此,台湾当局对于民间播放大陆录像带睁一眼、闭一眼,也是很自然的事。

台湾同胞最想了解的是什么

前面提到,在反帝爱国、传统文化方面,我们与台湾同胞有共同语言,并且把一大批录像带发行到台湾去。后来,随着交流的深入,台湾同胞通过渔民向我们提出新的要求,即希望了解大陆的建设情况和人民生活情况。如国民党的东北老兵,想了解东北的建设情况,而福建去台湾的老兵则想了解家乡的情况。为了满足台湾同胞的要求,我们把录像的重点转到介绍福建和大陆的现实情况方面。组织拍摄了一批反映城乡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录像带,通过渔民寄到台湾去、海外去。比如福建电视台拍的《福清侨乡行》。闽西的武平县,自己动手拍了一部反映今日武平风貌的电视片,通过返乡台胞带到台湾去,县里只送了三个录像带,而台胞拿到后复制了30盒,在台湾武平乡亲中广为传播,引起强烈的反响。当时乡亲们给这种电视片起了一个很贴切的名字,叫做“电视家书”。当时的省委书记项南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要求全省每个县拍一部反映当地变化的电视片寄到台湾去。后来,很多县(市、区)乃至乡镇都这样做了,对于台湾同胞了解家乡、了解福建发挥了很大作用。

两个录像带催生一个大产业

对台录像宣传从两个录像带开始,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原来的运作机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了。1985年1月,在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对外宣传小组的支持下,省委宣传部与省对台办联合成立了长龙联合影视公司,以民间名义,专营对台对外的录像带业务,包括拍片、制作与销售。

台湾民众喜欢看大陆录像带的信息传到北京,引起高层领导的重视。主管对台工作的邓颖超大姐一连作了两次批示,予以充分肯定。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针对录像带输出中存在的片源和经费问题,也作了重要批示。他说:“现在我们的一些录像带进入了台湾,无非是片源问题,钱的问题。片源应该很多,钱也不是很大的问题。你们的片子一本大概是3万元,100本也就300万。目前我们与台湾通商、通航、通邮不行,‘通像’还是可以的。”中央领导同志把向台湾输送录像带称之为“通像”,不仅简单明了、形象生动,而且把“通像”与通商、通航、通邮并提,赋予它以重大的政治意义。中央领导的批示,使我们受到很大的鼓舞。

新组建的长龙公司,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在全国各影视部门的协作支持下,先后编辑出版了《中国风情》、《福建风情》和部分省、市、自治区的风光风情与新貌集锦,以及戏剧、电视剧、文艺、体育等录像节目300多种(其中自己摄制的电影、电视片100多部集),对外发行录像带26000多盒,其中台湾13000多盒。为适应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的需要,长龙公司以拍摄纪实性风格作为特色,努力探索新的路子。1986年,拍了《福州人》系列,如《盈盈一水间》、《新厝社火》、《江滨早市》等,反映人民生活情况,一炮打响。1987年,以反映台湾探亲潮为主题的《血缘》系列片(7集),获全国新闻专题片一等奖。建国40周年前夕,长龙公司和福建电视台、厦门电视台联合摄制了大型电视系列片《福建四十年》(30集)。与此同时,还和西藏文联合作摄制了大型系列片《西藏》(12集)。这些电视片也都做成录像带输出到台湾和海外。

长龙公司组建以后,最突出的成绩,是拍摄两部全国性的大型系列片。一部是《全国百项建设》,即通过一百项大工程,全面、系统地介绍新中国成立四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十年来在经济建设上取得的巨大成就。另一部是《中国民族风情》,反映56个民族不同的风情、民俗,并通过现实变化体现党的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团结。从1990年起到1992年,经过三年的努力,前一系列完成60集,后一系列完成30集。在对台、对外发行中也都受到欢迎。

在回忆20多年前海峡两岸“通像”这段历史的时候,我们十分感谢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全国各地对这项工作的支持,特别要感谢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宣传小组和中央对台办的支持。1984年,中央对外宣传小组批给25万美金,用于购置录像制作设备,第二年又批给20万美金,用于购置摄像设备,帮助我们解决了资金不足的困难。中宣部邓力群、朱穆之、郁文等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和关心对台录像宣传工作,都亲自听取汇报,给予指导。

今天,我们在回忆海峡两岸“通像”这段历史的时候,也没有忘记28年前在惠安崇武购买那两个录像带的台湾渔民兄弟,是他们给了我们以启示,这才把对台录像工作搞起来。可惜的是,我们当初没有把这几位“通像”的先行者的名字记下来。亲爱的同胞们,你们现在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