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和台湾的轮船往来
清同治五年(1866年),清政府在福州马尾创办福建船政局。同治八年(1869年)六月十日,船政局造船厂制造的第一艘轮船“万年清”号下水试航,以后造船厂不断制造新轮船。同治十三年(1874年)台湾发生“牡丹社事件”,钦差船政大臣兼钦差南洋通商大臣沈葆桢奉命乘“扬武”号军用轮船从福州赴台湾“视师”,这是福州船政局与台湾交通的第一艘军用轮船。与沈葆桢一起乘“扬武”号轮船到台湾的还有许多船政学校的学生,如严复等人。因为轮船船体大,又以机器为动力,不但速度快,而且安全、舒适,以后清政府的官员往来于台湾海峡之间,都由福州船政局的轮船运送。同治十三年(1874年),沈葆桢建议仿照江苏巡抚分驻苏州之例,将福建巡抚移驻台湾。皇帝照准,把福建巡抚行署迁到台北。福建巡抚于冬、春二季驻台办公;夏、秋二季驻福州办公。从巡抚以下的军政要员,皆由船政局轮船接送。此外从福州运送军用物资到台湾,从台湾基隆运送煤炭到福州船政局造船厂炼铁等,都由船政局轮船专运。光绪五年(1879年)船政大臣吴赞臣的奏折说:“臣维船政与海防相为表里,海防持久而不敝,船政亦宜日起而有功。同治十三年,台防事兴,护送兵勇,转运军装,接济粮食,均由轮船自达重洋,克期而集。”光绪七年(1881年),福建巡抚岑毓英和船政大臣黎兆棠商量决定,调派船政局制造的两艘轮船“琛航”、“永保”号,专供闽台渡运官兵、文报,并准许顺便搭载客货。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以“飞捷”、“威利”、“万年清”等三轮船,航行于台湾和福州、厦门之间,除了官事之外,也同样承载货客。“万年清”号长约80米,宽9米,排水量1370吨,马力580匹,航速10节,为中国第一号兵商两用木壳船,在“台运”紧张的阶段,也参加“台运”工作。
清同治六年(1868年),英商德忌利士公司用一艘“台湾”号轮船,载客载货,航行于香港、厦门、台湾之间,福州是其中途站。这是福州和台湾之间民用轮船交通的开始,但为英国商人所操纵。以后因为“台湾”号比较小,改用“爹利士”号。
光绪七年(1884年),福建巡抚岑毓英视察台湾。此前,福州赴台湾的轮船,均由罗星塔出五虎门,绕道厦门、澎湖,需36小时始能到达安平海岸。是时拟改由五虎门口迳赴台北,只需9小时即抵基隆。岑毓英决心开辟本国航运,经商得船政大臣黎兆棠同意,调用“永保”、“琛航”二船分别行驶台湾安平至厦门、基隆、沪尾、艋岬至福州之间,运货载客,发展民族航运,实现由国人控制的海峡之间航运事业。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台湾被日本占领,福州到台湾的民用交通为日本人经营。光绪三十年(1904年),福安商人王太和,创办大安轮船公司,购置福兴、健康、安宁等轮船,以后又租用丁江、建新、福利等轮船,先行驶在福州到三都之间,运载闽东茶叶到福州加工,茶季过后则行驶福州至上海及台湾基隆等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有日本大阪商船公司的汽船,定期航行于福州、厦门、淡水之间的“三角航线”,至宣统元年(1909年)停航,仅留基隆到福州的一条直达航线,但航期不定。宣统三年(1911年)后,日本台湾总督府,采取强硬措施,才勉强保持福州和台湾的交通关系。这个时期,台湾方面轮船直接或绕道航行于台湾与福州之间,比如有:宣统三年的“长春丸”,1500吨位,航速10节,载客100人,每年24次,航行香港~福州线,经过厦门、汕头。
到了民国时期,闽台海上轮船航运仍在继续。民国4年—12年的有“湖北丸”和“盛京丸”、“华阳丸”。“湖北丸”,1000吨位,航速10节,载客100人,每年24次,航行华南丙线,经过基隆、福州。“盛京丸”和“华阳丸”,各1500吨位,各航速10节,各载客100人,每年共24次,航行华北线,经过高雄、基隆、福州、青岛、大连、天津。
民国17年的有“大球丸”和“盛京丸”、“长沙丸”、“福建丸”。“大球丸”,1500吨位,航速10节,载客100人,每年36次,航行基隆厦门线,经过基隆、福州、厦门。“长沙丸”和“福建丸”,各1500吨位,各航速10节,各载客100人,航行高雄天津,经过高雄、基隆、福州、上海、青岛、大连、天津。
民国24年的有“大球丸”和“盛京丸”、“长沙丸”。“大球丸”的吨位改为1500吨,航速提高到12节,仍然航行基隆厦门线。“盛京丸”和“长沙丸”,吨位各提高到2000吨,航速12节,改为航行高雄上海线,经过高雄、基隆、福州、上海。
民国28年的有“香港丸”和“福建丸”、“长沙丸”。“香港丸”,1500吨位,航速12节,载客100人,每年36次,航行基隆厦门线,经过基隆、福州、厦门。“福建丸”、“长沙丸”各有1000吨位,各载客100人,各航速12节,每年36次,航行高雄厦门线,经过高雄、基隆、福州、上海。
由福州方面直接或间接通行于福州与台湾之间的,继大安轮船公司之后,先后又有轮泰、和安、共和、常安、王太和、刘正记、永兴顺、王常安、乾和裕等轮船公司的大安、大新、建新、常安、轮泰等轮船。民国16年(1927年),福州电气公司刘家兄弟合资创办刘正记轮船公司,购置一艘千吨级的轮船,以后又租用两艘轮船,总吨数达4300吨位,专运台湾的煤炭到福州,提供福州发电厂的用煤。
《福建工商史料》说:“1945年,抗战胜利后,闽轮三公司创立,建造十几艘海轮,其中有同安、瑞安、吉安和大安等,常川航于榕台口岸,并组成三公司海运联营处。”台湾行政长官公署设立交通处,并以从日本接收的小轮船组成“台交船队”,计有4艘,每艘可载客70人、货物50吨,航行在台湾与福州之间。“台交船队”在福州的业务,亦委托“福州海联处”代理。此外,国民政府交通部福州航政处也将所辖轮船、汽船,全部投入福州与台湾之间的营运。福州航政处所辖的轮船主要有:海运联营处有3艘,总吨位420吨;华丰船务行有一艘,161吨;华侨建南船务行有一艘,120吨;建新船务行有一艘,96吨;公隆商行有一艘,83吨;建航商行有一艘,86吨;联华商行有一艘,36吨;福建垦殖公司轮船部有一艘,191吨;合和汽船局有一艘,78吨;中南旅运社有一艘,103吨。共有12艘轮船,1374吨位。
台湾光复,百废待举,福州与台湾之间的交通仍然供不应求。福建省参议会柯汉阳等4人提案:《请政府加派轮船定期川走闽台案》,福建省政府批复:“关于闽台线开行定期班轮一案,已电招商局查核办理具报。”民国35年(1946年)2月福州招商局代理榕台轮运业务。“因船期稀少,约每旬日方能行驶一次,每次搭客又仅能容纳百人左右。就目前止,登记之去台公务人员计达800余人,后方勤务部驻福州军运办事处登记去台军人亦有600余人。”因此票价也特别昂贵。民国37年(1948年)8月,台湾省交通处致电船政局福州办事处,决定由台湾航业公司派500吨级宜兰、恒春二轮航行榕台线,凤山轮航行基隆至福州线,并请鼓励闽商轮船行驶榕台线。12月,招商局总公司函告福州分公司:加派海穗轮行驶基隆-厦门-福州线,每月4次,廷枢轮行驶基隆线,每月4次。由基隆运煤到厦门;由福州运杉木到基隆。招商局福州分公司也加派协丰轮,承运福州到基隆的木材,单向运输,载重1300吨。民国38年(1949年),福州到台湾的交通更为紧张。8月,招商局福州分公司恳请总公司指派专轮常川航行榕厦、榕台两线。总公司果派海穗轮于“未冬由基(隆)驶榕(福州),微日由榕驶定(海)。回程仍由榕驶基”。
《福建文史资料》第十辑载:“上海解放后,福州的海运转向台、粤两省,空运格外频繁。往来于台北、厦门、福州三地。福州成了达官显要们奔往港、台的跳板。关务署也从南京取道福州迁去台湾。关署人员去台前要在闽海关住两个多月。上海一些厂家迁往港、台者,也有许多经福州中转。口岸表面上忙碌不堪,实际货运量却寥寥无几。”这时候福州的航运(包括空运)以运送旅客为主。1949年12月,福州与台湾之间的交通,由于军事等原因,遂告中断。
1981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方针》讲话,是日,福建省人大、政协提出四条建议,其中第二条说:“闽台两省人民探亲访友应当不受任何限制。福建方面不要任何手续可以在三沙、平潭、崇武、东山四个地方接待台湾同胞。”10月9日,福州港务局即作出准备随时与台湾通航的四项决定。其实,人为藩篱是割不断海上往来的。台湾方面早有轮船与福建交通。据1988年10月7日,台湾“经济部国贸局”调查称:定期航行于台海两岸的“走私货船”约有10艘,分六条航线:基隆—福州;新竹—平潭;高雄—厦门;高雄—东山;台南—东山;澎湖—东山。199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决定福州、厦门两港作为两岸直航试点口岸。获准直航的有7家航运公司,其中有台湾南泰海运公司、台湾中国航运公司、福建轮船总公司、福建省外贸运输公司、福建省外贸中心船务公司、中国远洋轮船公司、福州马尾轮船公司等。翌年,福州马尾轮船公司先以“闽台1号”轮正式参与两岸转口香港直航。1997年11月22日起,改由“闽台88号”轮接替两岸转口直航。至1998年4月,闽台转口直航共安全营运112航次,承运集装箱10301TEU。
1990年9月,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代表韩长村、陈长文在金门达成执行海上遣返事宜协议,其中遣返交接的地点定为马尾和马祖。于是,揭开了“两马对开”的序幕。接着,在连江黄岐镇与马祖也实现民间小船的单向直航。 2001年1月2日,马尾与马祖间实现客轮先行。第一批的乘客是赴莆田湄洲岛妈祖庙进香的妈祖民众507人。同年1月28日,福州马尾经济文化交流中心与马祖经贸文化交流联谊会,在福州签署《福州马尾—马祖关于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的协议》,进一步保证“两马”直接往来的顺利进行。2002年9月15日,福州马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中心组织经贸交流考察团一行17人,从马尾乘轮船到马祖访问。2003年2月15日,100多位马祖同胞乘轮船赶到马尾参加“两岸共闹元宵”活动。2005年2月22日,福州市陈文龙尚书府平安民俗交流访问团一行,拥戴陈文龙尚书“金身”自马尾起程到马祖访问。6月27日,82位福州市民组成“马祖旅游团”自马尾乘“闽珠1号”轮直航马祖。8月11日,马祖乡亲合唱团30多人自马祖到马尾参加文化交流活动。据2006年1月17日《福州晚报》报道:2004年“两马”客运达2.1万人次,2005年达3.6万人次。又据马尾海关统计,自2001年1月2日起,至2006年1月,5年间计运行1785航次、乘载旅客104052人次。2006年1月16日,马祖经贸文化交流联谊会参访团一行10人,经“两马”航线抵达马尾,参加“纪念马尾—马祖直接往来五周年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更进一步发展“两马”交通。
此外,马尾与马祖之间的货运自2002年始。是年5月4日,来自台湾的“金航二号”货船,从马尾运载2300吨自来水直驶马祖福澳港,供应马祖同胞。10月28日,福州马尾华荣海运有限公司的“明德1号”货轮运载建筑材料,由马尾港货运码头直航马祖福澳港。2005年5月14日,毛重14吨的台湾水果哈密瓜、芒果、香蕉、石榴等13个品种、共1206箱,自马祖运抵福州马尾,参加福州“5·18”海交会。“两马”实现“船直达、货直达、款直达”的三个直达。至2005年10月,“两马”货运直航共完成714航次,运载货物58.4万吨。
“两马”航线开始的时候,航班不定期,从2006年开始,周一至周五,每天2个往返航班,极受两岸民众的欢迎。人们相信,大陆与台湾之间包括海上交通在内的直接三通,有一天必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