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贻琦 (1889-1962)教育家。字月涵,为梅曾臣长子。天津人。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梅贻琦入保定高等学堂,后留学美国,获电机工程硕士学位。回国后,于1916年担任清华大学物理教授及教务长、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1931年到1948年任清华大学校长,是清华大学历史上任期最长的校长。在他的领导下,清华得以在10年之间从一所颇有名气但无学术地位的学校一跃而跻身于国内名牌大学之列。1955年返台,致力于“清华大学”复校,并筹办清华原子科学研究所。1958年7月任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兼台湾清华大学校长。1959年兼任台湾当局“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副主席。梅贻琦首先提出“通才教育”这一核心观念,以中国古代儒家“大学”教育思想为基础,博采近代中外大学教育思想的精粹,融合成为独立性的思想体系。强调学术自由在大学教育中的重要性。针对当时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提倡的“只重专才,不重通才;重实科不重文理”的教育方针,他认为大学应该着眼于对学生“人格”的全面培养,其中至少应该有知、情、志三个方面。梅贻琦重视教师的师德,要求以教师的高尚品行来自然地引导学生,达到“不为而成”;他还把体育作为德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梅贻琦成功奠定了清华的校格,实行师资人才的严格遴选和延聘,推行集体领导制度。他是清华百年历史上四大哲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