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18:40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闽台文化大词典

  胡适 1891-1962)学者。原名嗣穈,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安徽绩溪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他到上海进新式学校,接受《天演论》等新思潮,后任《竞业旬报》编辑,主编报纸的第一宗旨是“振兴教育”。1946年任北京大学校长。胡适主张“教育救国”,认为教育是解决中国问题最根本的出路和最长远的打算。他还提倡“教育独立”,为此拟了三项具体措施:“一、现任官吏不得做公私大学校长、董事长;更不得滥用政治势力,以国家公款津贴所长的学校。二、政治势力(党的势力)不得侵入教育。三、中央应禁止无知疆吏用他们的偏见干涉教育。”他还极力主张“学术救国”,在他看来,学术本身就是一种追求真理的崇高事业,绝不受其他思想的束缚。1917年,经胡适提议,北京大学实行“教授治校”。他认为高等教育是学术研究的中心,主张“大学教育应该朝着研究院的方向发展”。在人才培养上,他要求学生既要“博”又要“精”。胡适不提倡死读书,反对注入式。他教导学生养成主动求索的精神和独立思考的习惯。在教学方法上,他主张注重自修、讨论和竞赛、讲演和辩论、比较和批评。他还对中小学教育提出了较为合理的方案。在他及白话文倡导者的努力下,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通令全国小学教科书一律改用白话国语。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胡适文存》《胡适自传》《戴东原的哲学》《白话文学史》《胡适文选》《胡适论学近著》《四十自述》《藏晖室札记》《胡适日记》《齐白石年谱》,以及英文论著《先秦名学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