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使司 清末省级教育行政机构。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朝廷降诏废停科举,令全国各地广办学校。各省着手整顿学务,学务事项迅速增加,于是,学部与政务处联合奏请裁撤各省学政,改设提学使司、置提学使。三十二年四月初二,清政府要求所有的学务工作由各省设法变通。各省随即设提学使司,以提学使为主官,管辖全省的学务工作。提学使官居三品,在布政使之下、按察使之上。福建省首任提学使姚文倬于同年四月到任,受督抚直接领导。所有详细官制及办事权限章程,仍然上报学部。各省提学使司下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等部门。辛亥革命后,改设教育厅,厅长为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