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6 07:59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闽台文化大词典

  教育厅 近现代省级教育行政机构。19179月,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教育厅暂行条例》。同年11月,颁布《教育厅署组织大纲》。规定各省设置教育厅,隶属中央教育部,设厅长1人,下设3科。1917年底,福建省改教育科为教育厅,首任厅长拟定江苏省立第一师范校长蒋凤梧,但因福建政局不稳未到任,全省教育事务仍由省公署政务厅掌管。19201月,福建省教育厅正式成立,黄冀云为厅长。9月,厅长由王述曾接任,教育管理工作初步走上轨道。教育厅下设三科:第一科主管总务类各种事务;第二科主管普通教育及社会教育;第三科主管专门教育及外国留学事项。经过十年的频繁更迭,福建省形成独立设置的较为稳定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教育事业管理逐步加强。1949817日,福州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事管制委员会派陈辛仁、廖华、张雄飞等接管省教育厅。同年910日,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厅,陈辛仁为首任厅长。厅下设秘书室、人事室、主计室及高、中等教育和国民社会教育两科。195010月,改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文教厅,1952年,复改为教育厅。许彧青为厅长,下设办公室、计划室、人事科、财务科、中等教育科、国民教育科、工农教育科、初等教育科等8个科室。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省教育厅处于瘫痪状态。19674月,省军管会生产指挥部派军代表进驻省人委文教办公室,成立省军管会生产指挥部文教办公室,负责管理全省文化教育及体育科学等工作。196810月,省教育厅宣告撤销。197512月,原教育厅建制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