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戏 也称芗剧,台湾戏仔、台湾歌仔戏、子弟戏、改良戏、福建戏。福建省五大地方剧种之一。台湾著名剧种,是中国360多个戏曲剧种中唯一诞生于台湾的闽南方言戏曲剧种,也是海峡两岸闽南人共同创造、拥有的艺术。在台湾,一般称歌仔戏;在闽南,1949年以前民间称为台湾戏仔;20世纪50年代初,大陆歌仔戏改称“芗剧”;80年代初,复称歌仔戏,与芗剧并用。明末清初,福建漳州移民把闽南的“歌仔”带到台湾,并融合了台湾少数民族和客家人的音乐歌谣,创造出台湾“本地歌仔”。 20世纪初,台湾宜兰的歌仔助等民间艺人在“本地歌仔”基础上,创造了“七字调”。到20年代初,歌仔戏以流传于闽台的闽南歌仔为基础,吸收梨园戏、北管戏、高甲戏、京剧、闽剧等戏曲的营养而逐渐成熟起来。1918年台湾艺人开始在厦门“仁义社”歌仔馆教唱七字调。1925年到1926年,厦门梨园戏“双凤珠班”“新女班”相继改为歌仔戏班。1926年至1929年,台湾歌仔戏班“玉兰社”“三乐轩”“霓生社”先后来厦门演出。1928年3月,台南学甲慈济宫信士到漳州白礁慈济宫进香,特邀台湾歌仔戏班“三乐轩”在宫前排坛演出。20世纪30年代,歌仔戏逐步传遍闽南。抗日战争时期,邵江海等闽南艺人融汇锦歌、小调创出“杂碎调”,时称“改良调”。1948年著名的厦门“都马班”把杂碎调带到了台湾,被称为“都马调”。台湾光复后,歌仔戏从内台歌仔戏到广播歌仔戏、电影歌仔戏、电视歌仔戏,走过了一条追随时代发展的新道路;闽南歌仔戏在20世纪“戏改”后,推动闽南歌仔戏向精致传统型发展。2004年,“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把两岸歌仔戏艺术交流推向新的高峰。2006年5月歌仔戏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