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褒歌 民间音乐。山歌的一种。它以独唱或对唱的表演形式,形成的互相问答称之“褒歌”,也叫“相褒歌”。莲花褒歌始于明嘉靖年间,流传于同安区莲花山区小平及毗邻的安溪农村。是一种用闽南语方言中的俗语、谚语、俚语即兴演唱的音乐形式。它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是大多男女表达爱慕思念、互诉情感的情歌内容。歌词一般四句为一组,讲究押韵,以男女对唱方式进行,曲调优美,通俗易懂。种类有爱情类、采茶类、农作类、道德类等。演唱时曲调比较简单,只有七八种,多为6/8拍子,偶尔也有自由拍子,不同歌手往往会利用闽南方言的声腔和歌腔重新切分节奏,形成不同的声韵。此外,还有长篇叙事山歌,演唱时往往引用闽南的一些其他民间小调,形成了类似“歌仔”的演唱形式。2007年,莲花褒歌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