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7 22:08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闽台文化大辞典

  省政府迁治永安 民国时期福建省政府迁治事件。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福建省政府主席陈仪感到福州难以保全,决定将省政府内迁永安。翌年4月,国民政府核准福建省政府内迁计划。4月29日,省政府、国民党省党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驻榕军事指挥机构和福州的部分学校开始内迁。5月初厦门沦陷后,迁移工作加快进行,省政府大部分机构迁到永安。主席公馆、秘书处、教育厅、高等法院等设在吉山,民政厅设在北门水井巷万寿宫,建设厅在下茅坪,水利局在文庙,会计处在分司前盐仓,社会处在桥宅,保安处在梅列,省参议会在高飞。中央及地方银行、邮政也相继迁址永安。省政府迁治永安,使这座山城成为战时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省会所有文化机关及沿海中等以上学校也迁移到内地。沿海工业企业相继搬迁到闽西、闽北,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支撑长期抗战发挥了作用。1945年10月,省政府各机构开始回迁,内迁的学校、工厂陆续回迁福州原址。11月5日,省政府在福州恢复办公。11月底,回迁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