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龙及其“海上商业王国”
海商,这个中国历史名词可用公式表述:航海+通商贸易=海商。从历史上看,海商是唐宋元明清时期从事航海和海上通商贸易的特殊人群。我国历史上的海商,首推福建南安石井郑氏海商集团。这个海商集团的创始人为郑芝龙,继承人为儿子成功及孙经。郑氏祖孙三代从17世纪20至80年代期间,建立一个“海上商业王国”,拥有一支强大的舰队和庞大的商船队,纵横海上,从事大规模海上通商贸易,影响巨大深远。
郑芝龙是个传奇人物,他之所以成为大海商,与其所处的时代、生活环境,以及接触和相处者多与海商有关。芝龙出生于福建南安县石井乡一户普通人家庭。石井为闽南海滨渔村,地处金门、围头海湾腹地,安平(安海)港海门南岸,依山傍海,村民倚海为生,人以采捞和捕鱼为业,或驾船兴贩贸易。芝龙从小习海事,知海情,海洋是他与家庭成员的活动舞台。轩昂,强臂力,好拳棒,胆智材略绝伦过等;又颇有文材,音律歌舞,无所不解,是个有为青年。当时,郑芝龙眼见“双亲贫困潦倒”,即决心离乡背井,希望到外地试试运气,而且认定必须去海外见世面,找职业。于是偕弟弟芝虎、芝豹前往广东香山县投靠母舅黄程。黄程在澳门经商,兼营海外贸易,见外甥到来,便留他做帮手。澳门当时为中外贸易中心,商贾云集,芝龙在这里学会经商。他同葡萄牙人接触,受其影响,接受天主教洗礼,他还懂葡萄牙文,后来为荷兰人当了几年翻译。黄程因有批货物附泉州人李旦的船去日本,令芝龙随往。李旦,“以商船为事”,经营海外贸易,侨居日本长崎平户,开设商行,拥有多艘商船,往来台湾、厦门和澳门,兴贩柬埔寨、交阯等国。郑芝龙随同李旦东渡扶桑,“以父事之”。李旦死后,芝龙继承其事业,为郑氏海商兴起奠定了基础。
郑芝龙另一位扶持者为颜思齐。思齐,海澄人,因拳毙宦家仆人,逃往日本,在平户“以裁缝为生”,积蓄颇裕,疏财仗义,远迩知名。华人青年杨天生、陈衷纪、陈德等人推举颜思齐为首领,组成社团。郑芝龙入伙,受器重。思齐决定回国干一番事业,于是带杨天生、郑芝龙等28人,驾船驶往台湾,据北港,分汛耕猎。海盗杨禄、杨策与刘香等皆归颜思齐所部。此时,“海中有十寨(舶)”,寨各有主,思齐为“主中主”。芝龙恳求诸主让他“放一洋”。获准,即驾船出海,截获来自暹罗四艘货船(每艘几廿万),使芝龙“富逾十主”。明天启五年(1625年),颜思齐病逝,众推郑芝龙为新首领。芝龙继承颜思齐的地位和事业,分设先锋、左军、右军、冲锋、监督;派人造战船,招募部众,驾船兴贩东西两洋,成为大海商。
此后,郑芝龙从事海商活动的范围广泛,从海上到陆地,从国内到国外,同海盗、商、农、工、士、官各阶层及诸色人都有联系,同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有过接触,与日本朝野人士关系尤为密切。在海外商业竞争中,芝龙善于经商,大获商利,充裕海商资本。他为从事东西两洋通商贸易,组建一支庞大的武装商船队,所拥有、号集和控制的海船成千上万艘,被誉称为“世界史上第一个船王”。
福建郑氏舰队的强大战斗力是在海上活动与战斗中锻炼出来的。郑氏崛起之初,芝龙曾在海上进行“亦商亦盗”活动。这种活动,清人张麟白作过解说,他说:“闽俗耻贫而轻生,富者以通番为生,贫者以劫夺为事。芝龙既盛,二者兼行。”日本人浦廉一也有类似的说法,他说郑芝龙“从事半商半寇行动”。从郑芝龙从事“亦商亦盗”活动的实际情况来看,他的“亦商”超过“亦盗”活动。芝龙作为郑氏海商集团的首领,他所看重和关注的是海外通商贸易(即跨越国家界线的海外贸易),这是有经济远见的商务选择与活动。我们还应说明一点的是,郑芝龙将海上活动的侧重点放在“亦商”方面,这为他日后能够发挥经营商业的专长,能为社会做更多,更有经济效益的事奠定基础。
崇祯元年(1628年),郑芝龙归顺明朝之后,由亦商亦盗转为亦商亦官。当时,郑芝龙表示要为国效力,“芟除夷寇”,“剿军诸盗”,抗击“红毛”(荷兰殖民者)。他先后剿灭李魁奇、杨禄与杨策、褚彩老、钟斌、刘香等股海盗,统一东南海洋。在剿灭各股海盗期间,郑芝龙还在闽海抗击荷兰殖民者的侵扰。明天启七年(1627年)、崇祯三年(1630年)、六年(1633年)、十二年(1639年)四年间,郑芝龙统领舟师击败侵扰福建沿海的荷兰舰队,荷兰舰船“自是不敢入闽境”。从此,台湾海峡成为福建郑氏的内湖。
郑芝龙因靖海战功,官秩爵禄频迁,由游击升参将,晋协守潮漳副总兵事、前军都督府带俸右都督。他因此而“坐论海王,奄有数郡”,仗其雄厚的海商资本与政治权势,控制海洋,垄断交通贸易。“芝龙幼习海,群盗皆故盟或门下。就抚后,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
“每舶例入三千金”,此项银钱收入每年达千万计,使郑芝龙海商资本更加雄厚,并“以此居奇为大贾”,“鲸波万里入侯封,绝域奇珍大舶供”。他进行大规模海外贸易,同日本和南洋各国贸易,赚取商业利润,积累资本,发展海商事业。
在这里,必须说明的一点是,郑芝龙从事海上贸易活动,原则是商业利润铢锱必争,决不放弃权益。当荷兰人出动军舰胁迫开市,他立即以武力抗击;荷兰人在海上抢夺中国商船,强征船税事发,他立即勒令他们赔偿损失,放还船货,退税金,否则不准通商;荷兰人要到漳州等地贸易,必须得到他的特准,方可驶船进港。这样强硬的态度确实起了作用。荷兰人知道要同中国通商贸易唯有遵循郑芝龙的旨意和要求,才能购买到中国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将部分商业利润转让给郑芝龙。
不过,郑芝龙最重要的海外贸易活动,主要是同日本之间的通商贸易。他早年东渡,正值德川家康统一全国,殷切期望恢复中日交通贸易的时节。自从明嘉靖年间倭乱之后,中日商船往来为数不多,尤其自丰臣秀吉侵略朝鲜以后,通商几乎中断。有鉴于此,德川家康积极促进中日两国早日恢复通商,为此而发朱印状给驾船到日本的中国商人,准许自由贸易,并致书福建总督陈子贞和琉球王尚宁,求他们转请明朝皇帝恢复勘合贸易。郑芝龙这样时刻到日本,诣骏府,受礼遇。由此,郑芝龙“始得通于长崎王”,“王复爱之”,并“使芝龙主舶……来闽、浙互易”。日本人川口长孺在《台湾郑氏纪事》也说,“初,郑芝龙之往来日本也,长崎伊未次政直与芝龙亲”,在商业上建立良好关系,为以后双方通商贸易奠定了基础。
明隆武二年(清顺治三年,1646年)郑芝龙降附清王朝。福建郑氏海商二代郑成功接继郑家海商事业,并且扩而充之。郑成功从家境与环境了解商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知晓“通洋”可以“裕国”,因而致力兴贩东西两洋,“以独揽通洋之利也”;同时还开设商行,以支持“通洋”。对此,美国学者卫思韩提出郑成功为什么没有像荷兰和英国那样建立“东印度公司”的机构呢?关于这个问题,郑成功经营商业的做法和行动早已作了解答。郑成功经营东西两洋商业和开设10个商行,这就是福建郑氏的“公司”。它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强力功能,在同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商业竞争与武力较量,荷兰人屡遭惨败,最后被驱逐出台湾,从远东退却。郑成功获大胜,这是郑成功战胜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历史记录。
上述情况,说明福建郑氏海商崛起后,即走向海洋,登上历史舞台,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是反对明王朝实行海禁,要求对外开放自由贸易,这关系到国家兴衰与国计民生的大事。福建郑氏海商经营海外贸易,既为己谋,也为民谋,为国谋,他们泛筏兴贩东西两洋,争贸易大利,利民裕国。郑氏海商经营海外贸易,促进中外经济交流,推动社会进步。恩格斯说过,商人,对停滞不变的封建社会来说,是“革命要素”,他们的经商活动,“是这个世界发生变化的起点”。可是,福建郑氏海商正要显现出这个“起点”时,就被扼杀了,清王朝先是杀了郑芝龙继而又以重兵对付郑成功与郑经。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统一台湾,郑克塽归降,台湾郑氏政权至此结束,郑芝龙、郑成功与郑经那种商人的“革命要素”也随之消失。福建郑氏海商虽退出历史舞台,但他们不怕艰险,勇于进取和友好经商的精神,影响深远。几百年来,闽、台商民继承和发扬郑氏海商经商的传统,从事商业活动,特别重视海外通商贸易,借以繁荣发展地方经济,造福乡土人民,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