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福建文旅经济产业,要做到“四变”
刘 泓
福建是自然与人文的资源大省,具备发展文旅经济产业的比较优势与发展基础,是未来增长点所在。面对文旅融合的新发展,我们要加快培育文旅经济产业,就必须要有创新的理念,改革的思路,开拓的举措。为此建议,要做到“四变”。
1. 要变“化”
所谓“化”,就是要对自然与人文资源进行创新性“转化”。
要把我福建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重在不断扩大优质文旅产品的市场供给。一方面,“文”要“物”化。就是要把文化资源进行“可参观性”生产,让文化以产品的形式呈现出来,让福建故事转化成旅游的线路、文创的产品,让文化看得到、听得见、尝得了、买得着、带得走;另一方面,“物”要“文”化。福建文化丰富多元。福州古厝的马鞍墙与闽南大厝的燕尾脊不同。各地都有不同的历史文脉与文化基因涵养。不能千城一面,万村一样。要正确解码各地的文化基因,在各地的文旅产品中,要蕴含并彰显出各地特有的文化精神与价值。
2. 要变“态”
所谓“态”,就是要改变传统的文化与旅游的业态,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目前文旅融合的主导力量,还是政府推动,但走向市场驱动型融合是必然趋势。所以,文旅融合不应该只是文化与旅游部门的机构合并的改革举措,更应该成为文旅经济产业发展的理念、原则和导向,要实现“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在文旅融合中,融出高颜值、融出高品质、融出高价值。
现在,文旅行业的边界不断被“跨界”,原先不同领域的业态越来越走向融合。消费者走进商场,不止于满足购物需求,还要提供一站式的吃喝游玩休闲体验。商场成为“竖立”起来的主题乐园,而主题乐园就是“平躺”的商场。高速公路休息区也不仅仅只是加油站与公共厕所,还应该是当地文化与特色商品的体验与消费区。走进博物馆,也不仅仅只是观赏文物,还要互动、体验、甚至还想穿越时空与古人先贤对话。
所以,针对福建省公共旅游基础设施条件的现状,我们要推动各地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要对场馆进行多元利用、拓展休闲空间,开发与升级文旅功能,让文物活起来,让文化融进来,让体验爽起来。
后疫情时代的人们,越来越推崇城市休闲、乡村度假的“微度假”模式。在乡村文旅开发中,我们要从人的天性和自然出发,秉持尊重自然和生态的理念,采用一、二、三产联动的方式,打造旅游度假和农业相结合的复合功能的度假空间。同时,还要活化乡土文化资源,对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民间信仰、习俗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用文化与美学的力量推动乡村旅游,让人们在领略八闽大地山川自然之美中,还能感悟文化、陶冶情操。
3. 要变“数”
所谓“数”,就是要紧紧把握数字化发展的新热潮,让数字技术为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
在管理层面,要让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服务与行业监管,形成新服务与新监管,让智能化管理成为可能。
在市场供给层面,要借助数字技术让各类文旅资源得以“活化”,形成数字文旅新生态和数字化新型供应链,提升有效供给水平,开拓发展新空间。
在需求层面,要适应数字化时代文旅消费呈现的全要素、全人群和全天候的新趋势、新体验特征,进一步推动数字化在文旅产业各个环节的应用,以满足数字时代游客的新需求。
4. 要变“法”
所谓“法”,就是从行业治理与政策法规的角度来研究,现有的文旅治理模式与政策法规,是否还可以保障与服务于新发展阶段的文旅经济产业?
随着文旅经济产业发展,涉及多部门协同协作的越来越普遍,跨部门政策法规越来越多,我们要根据行业发展与市场变化,进一步优化政策工具组合,要强化不同政策类型的统合效能,不断提高政策与产业发展的适配性和科学有效性。
要进一步深化文旅管理体制改革,以文旅融合的理念来理顺文化事业和旅游市场之间的关系,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要打破所谓的“地盘观念”,强化融合意识、市场观念,加快形成行业性、产业性的发展共识。要建立有效的合作沟通机制,推动跨区域、跨行业的文旅协同发展机制,协调推进跨区域、跨行业的旅游产业规划实施和重大项目建设。要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文旅执法机制与熟悉文旅融合业务的专业化的综合执法队伍,以满足新发展阶段文旅融合发展的需要。
令人高兴的是,福建省已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统筹推进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全省的文旅经济产业,必将是“广阔天地,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