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8 23:48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黄黎星


·“福文化概论·

 

09.《春秋左传》论福祉

 


据传,孔子根据鲁国史书记载删定而成《春秋》,以特殊的“春秋笔法”,用微言阐大义,寄寓了独特精辟的政治伦理思想。《春秋》是我国流传至今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因为记述简约、行文疏质,后人致力于对其注释与延展,遂有“三传”(《公羊传》《谷梁传》《左传》)出现。其中《左传》的影响最大,代表着先秦史学著作的最高成就,是研究先秦历史的重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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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春秋左传》,清道光刻本

《左传》作为《春秋》三传之一,以《春秋》记事为纲,按照鲁国十二公的先后次序,将《春秋》中简短的文字记载,演绎为丰富完整的史事叙述,成为记载史料的皇皇巨著,展示出春秋时期风云激荡的社会画卷。《左传》记述各国的分合征伐、重大事件、众多人物和社会历史变迁,内容包括当时的礼仪规范、典章制度、风俗民情,乃至天文地理、历法律令、道德观念、神话歌谣等,保存了极为丰富、弥足珍贵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思想、文化等多方面的史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大规模的叙事性著作。《左传》作为儒家经典,其思想文化的地位和影响力,在当时是无与伦比的。《左传》中也记载了丰富的关于福文化的思想内容。据统计,《左传》共约19万字,其中散见许多含“福”的词句,下文略举几例。

《左传·庄公四年》,邓曼叹曰:“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若师徒无亏,王薨于行,国之福也。”

《左传·僖公四年》,屈完对曰:“君惠微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

《左传·文公九年》,叔仲惠伯曰:“是必灭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

《左传·文公十二年》,宾答曰:“寡君愿微福于周公、鲁公以事君。”

《左传·文公十二年》:“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左传·成公二年》:“吾子惠微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

《左传·成公十二年》,宾曰:“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赐之以大礼,重之以备乐。如天之福,两君相见,何以代此。下臣不敢。”子反曰:“如天之福,两君相见,无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遗,焉用乐?寡君须矣,吾子其入也!”宾曰:“若让之以一矢,祸之大者,其何福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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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嘉庆帝楷书《咏左传·臧僖伯谏观鱼》

《左传·成公十六年》:“是以神降之福,时无灾害,民生敦庞,和同以听,莫不尽力以从上命,致死以补其阙。”“若犹不弃,而惠微周公之福,使寡君得事晋君。”《左传·宣公十二年》:“微福于厉、宣、桓、武。”《左传·裹公二年》:“君子之请,诸侯之福也,岂唯寡君赖之。”

《左传·裹公十一年》:“夫和戎狄,国之福也。”

以上词句中,“福”的含义,基本上属于古老原初意义上的天帝、神灵、祖先赐予和给予的福祉庇佑,其中,“徼福”意为祈福、求福,多指向前代的圣君明王祈求福佑。

《左传》中还有较多引用《诗经》中含“福”的诗句,如《左传·桓公六年》引《诗》“自求多福”。《左传·襄公二年》引《诗》“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偕”。《左传·襄公七年》引《诗》“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左传·襄公十一年》引《诗》“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乐只君子,福禄攸同”。

《左传·桓公六年》载,随国大夫季梁谏止随侯,认为不可贸然追击伪装示弱来诱敌的楚师,此时,君臣之间有一段对话:

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赢,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轻肥腑,染盛丰备,何则不信?”对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腑’,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痰蠡也,谓其备脂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洁染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谓其上下皆有嘉德而无违心也。所谓馨香,无谗慝也。故务其三时,修其五教,亲其九族,以致其樘祀。于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动则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虽独丰,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亲兄弟之国,庶免于难。”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

季梁指出,单纯地致祭天地鬼神,并不能得到降福庇佑,只有“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才能使得“民和而神降之福”,这反映了当时贤智之士的民本思想。后来,随侯惧而修政,楚不敢伐,正体现了这种修政爱民、以民为本观念的积极影响。与此例十分类似的,是《左传·庄公十年》的“曹刿论战”的一段对话: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

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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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傅山行书节录《左传》格言

齐鲁长勺之战前,曹刿自告奋勇请见鲁庄公并就战事展开讨论。曹刿就“何以战”的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论析,对鲁庄公向近侍施舍小恩惠、祭神贡品的诚实不欺的做法,都给予否定,“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小信未孚,神弗福也”,而对庄公重视刑狱案件的审理这点,则认为“忠之属也,可以一战”。这与前引《左传·桓公六年》季梁谏止随侯的论析如出一辙,表现出当时一些贤者否定单纯靠虔诚祭祀天帝鬼神以徼福的思想,引申为必须从以民为本出发,实施惠政爱民才能获得福佑。从这一思想出发,结合史事实例加以“验证”,具有理性说服力。

《左传·僖公十三年》载,晋国饥荒,向秦国求借粮食。此前,晋国国君晋惠公已有背信弃义的行为,秦穆公与朝臣商议是否答应借粮,百里奚的回答是:“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行道有福。”秦伯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最终听从了百里奚的建言,“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显然,百里奚“行道有福”的论说,体现了人文关怀,是值得赞许的徼福理念。《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子对齐侯的一段解说:“若有德之君,外内不废,上下无怨,动无违事,其祝史荐信,无愧心矣。是以鬼神用飨,国受其福,祝史与焉。其所以蕃祉老寿者,为信君使也,其言忠信于鬼神。”这也是将君王修德善治,使上下和顺无怨与鬼神用飨、国受其福相联系的福德观进步的表现。再如,《左传·哀公元年》记载逢滑对陈怀公的谏言:“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则是直接将国君对待民众的态度,作为国家兴亡的前提,其进步性更加凸显。

《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闵子马的一段话,曰:“子无然!祸福无门,唯人所召。为人子者,患不孝,不患无所。敬共父命,何常之有?若能孝敬,富倍季氏可也。奸回不轨,祸倍下民可也。”这里提出了“祸福无门,唯人所召”的经典论断,将福祉与个人的孝敬美德善行联系起来,指明福祸并非凭空而来,是与人的修为相关。这种观念,也是对福文化、福祉理论正面的扩延与补充,后来也被孟子吸收并加以发挥。

总之,《左传》中记载的与“福”相关的内容十分丰富。在历时230年的春秋时代,《左传》既承继《诗经》福祉思想的精粹,又关注当时的社会现实,关注人物命运和施政行为,如“审行信令,祸福赏罚”“乐只君子,福禄攸同”“彼交匪敖,万福来求”“以洽百礼,降福孔偕”等,体现《左传》在新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形态中,赋予福文化以更新、更丰富的思想内涵,对于我们今天了解福文化观念、理论的发展演变,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