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文化概论”专题·
43.树立新时代幸福观
幸福观是人们对幸福的见解与所持立场,属于人生观范畴。人类对灾祸与痛苦避之唯恐不及,而对幸福孜孜以求,换言之,幸福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古今中外的前圣先贤对幸福观等问题进行过深入探讨,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幸福观和理论,但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局限,有的被历史表象所蒙蔽,陷入唯心主义泥潭。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类幸福的源头在于欲望及其满足。因此历史唯物主
义的幸福观认为:幸福是构建于人们的欲望及其满足基础上的满意生活状况及其体会与感受。
一、根本在于追求现实幸福
中国共产党人的幸福观是现实的,而非虚无缥缈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本质出发,把实现人民现实幸福作为目标,把持续地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人民满意与否、高兴与否和答应与否作为为民谋福的检验标准,竭力为人民创造更为美好的生活。
马克思主义者的幸福观强调人民在建设幸福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幸福的主导思想,一再申言检验党和国家所有事业成功与否的标准为: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大发展时期,也是世界大变局时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诉求也随之发生变化。
就物质需求而言,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在低层次的物质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后,逐步上升为对中端、高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就精神文化需求而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步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盈充实。就政治生活(民主法治)需要而言,随着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人民民主不断进步,参政、议政和问政等政治生活日益规范。就安
全保障而言,随着科技进步和军事实力的增强,国家对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反恐安全、生物安全和信息安全等风险严密管控,人民的基本安全得到保障。就社会生活需求而言,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关系日益和谐。就生态环境而言,我国的生态状况不断好转,环境日益清洁美丽,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友善和谐,绿色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总之,全面满足人民群
众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和期盼,是党的宗旨和目标,且都在努力实现中。
二、主体应为民众谋福
中国共产党人的幸福观是人民的幸福观。幸福观中的“幸福主体”问题就是幸福归属于谁、为了谁的幸福。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社会发展史中处于主体地位,人固然有自然属性,但更具备社会属性。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认为:人民既是历史的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幸福的主体。要实现人民的幸福,首先要建立由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人民当家作
主的新社会,并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在新社会中,人民能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获得真正的幸福。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人民创造了历史也创造了幸福,幸福成果应该由人民共同分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再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和奋斗目标就是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全体中国人民是幸福的主体,幸福由他们创造也应由他们享受,这是民本思想的基本要求和必然逻辑。
(一)幸福由人民创造
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是人民群众通过勤奋劳动、艰苦奋斗而走向自由解放和持续发展的历史。全国各族人民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无数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历史事实证明:人民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幸福生活的创造者。党正是依靠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成功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胜利,从而让人民切身体验到不断增长的幸福。
当前,我国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党和国家正进一步激发全体中国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民众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继续富足起来,整合全体人民的力量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幸福应当属于人民
当前,我国人民生活在新时代,共同创造了伟大的业绩,理所当然地应有享有幸福生活的权利。
《淮南子·汜论训》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立场,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党中央要求各级干部必须为民谋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干部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与否、高兴与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一心一意地为人民解决急事、难事、愁事和盼事,实实在在为人民谋福利。
2015 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民共享、共建的发展理念,要求把人民主体的思想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2020 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幸福应属于全体人民,强调要提升社会治理和建设水准,确保民生质量,促进共同富裕,推行健康中国战略,打造高质量的社保体系,创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现代化社会治理系统,以造福于人民。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目标在于共享幸福
中国共产党人的幸福观是人民的幸福观,即为人民谋福、造福的幸福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人需要自由的、全面的发展;还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的、全面发展者的联合体,它代替资本主义社会是历史的必然。党中央提出,全党既要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又要坚定实践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努力为人民谋幸福,实现中国人民的幸福梦。
(一)中国人民的幸福梦是满足全体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党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质上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幸福。中国梦实质上就是中国人民的幸福梦。
中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后,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要求更高了,希望物质上富足,精神上充实,政治上清明,安全上平安,社会上和谐,生态上舒适,这就对党和政府在经济、文化、政治、安全、社会和生态方面的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继续领导人民共同努力奋斗,与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实现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共同幸福生活的目标。
(二)幸福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全体人民自由全面的发展
所谓自由,就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意志自由地改造世界;所谓全面,就是人民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得到发展。人类成为自然、社会和自身的主人,能自觉地劳动,并把劳动当成一种需要、幸福和乐趣。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实践中积累而成的。人们在劳动实践中不断发展自己,逐渐提升自己的知识道德水平和各种能力,从而成就幸福的人生。党中央强调教育职能在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业的时代新人,从这一目标出发,布局教育战略,发展各项教育事业,为使人民能自主地走向幸福奠定基础。党中央重视发展人民的劳动素质、劳动能力,增加科技投入,发挥群众的创新
能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建设人民幸福事业。
党和国家正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在物质、精神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求,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为人的发展、成长开拓道路,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为人民谋幸福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
四、劳动奋斗实现幸福
中国共产党人的幸福观是劳动与奋斗的幸福观。马克思主义认为,创造幸福的基本途径是劳动。通过劳动,人类逐步走向自由全面的发展,获得幸福生活。应当把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和中国建设发展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劳动是实现幸福的根本途径。
幸福通过劳动创造。共产党人认为,只有辛勤、诚实和创造性的劳动才能创造幸福。因此要求做到:一是全国人民通过自己的勤奋劳作获得各种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勤奋努力,不应该守株待兔、坐享其成。二是人民大众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社会法律,才能保证劳动的效率和成果,利人利己,不断为社会贡献力量,为国家创造财富,为自己也为他人创造幸福。三是要创造性地劳动。创新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动力,是社会永葆活力的根源。创造性的劳动更能提升劳动效率和劳动质量,更能为人民提供大量高品质的幸福成果。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具有价值,因为劳动能让人实现自我并获得个人幸福,劳动过程能让人获得幸福感和充实感。中国人所谓的奋斗就是中国人民的劳动和创造。中国梦不可能靠轻松地吹吹打打来实现,而是需要持续地艰苦奋斗。要幸福就要去奋斗,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以获得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并向着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道路迈进,就是靠一代代志士仁人不怕牺牲、埋头苦干取得的。中国人民实现幸福梦,同样需要一代代中国人持续地努力奋斗。
奋斗者是精神上富足的人,也是真正懂得幸福和享受幸福的人。在奋斗的过程中,不但能创造物质财富,还能得到精神享受,不断收获愉悦感和成就感。这种精神上的幸福和享受是物质馈赠所无法替代的。
实现中国梦之路充满了艰难曲折,需要一代代中国人长期不懈地艰苦奋斗。当今时代属于有志气、肯奋斗的青年人,青年们要树立远大志向,培养高尚品德,掌握丰富知识,学习高超技能,抓住时代赋予的机遇,顺势而行,奋发有为,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潮,让自己获得幸福,也为人民谋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