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1 09:54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楚 欣

 

古代立身处世的一部“教科书”

——读南北朝时代的《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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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推画像

中国历史上有个人,为了教育后代,写下一些训导与劝戒之类的话。没想到,这些文字却走出家门,广泛流传下来,成为人们学习如何立身处世的“教科书”。这,就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

颜之推(531591年),字介,琅邪(今属山东)临沂人,孔夫子得意门生颜回的第35世孙,南北朝时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他曾先后任职于梁、北齐、北周,最终“收官”于隋。由于这个经历,对当时中国南北两地的政治、文化、语言、习俗有着比较全面的了解,深知各方的长短之处。晚年的颜之推,从“述立身治家之法,辩证时俗之谬”出发,写下《颜氏家训》。

《颜氏家训》是我国第一部内容广泛的家训,也是一部学术著作,计七卷二十篇。

第一卷,开篇为《致序》,即序言,解释写作此书的目的,“以为汝曹后车”(即为子孙提供借鉴)。接着,有《教子》、《兄弟》、《后娶》、《治家》等四篇,主要内容是家庭方面的教育。颜氏认为,治家必须自上而下率先垂范,父母要给子女做好榜样;对孩子的教育要抓早,又要有正确的方法;兄弟之间要和睦友爱;持家要勤俭节约,不要迷信巫术,等等,充满了殷殷教诲之情。读此卷,人们从字里行间还可发现,当时中国家庭,存在着一些至今仍或多或少可见到的不够健康的现象,如妇女“宠子婿而虐儿妇”,特别是“后妻必虐前妻之子”。作者因此告诫子孙,“后娶”要慎重。他说,哲人曾参(孔子的学生)正是担心出现此类事,妻子死后终生不再娶。再如妯娌关系,他认为,兄弟间之所以会有矛盾,大多出在妯娌身上。即“娣姒者,多争之地也”——妯娌,常是家庭闹矛盾的一对关系。

第二卷,《风操》、《慕贤》两篇。

《风操》,作者联系实际,对孝、名讳、称谓等风尚谈了各地的不同习俗,也提出自己的看法。如哭丧,江南与山东不一样。江南一带“有哀诉之言”(即连哭带喊),山东则“唯呼苍天”。对堂亲的称呼,江南一带对外称“族人”,对内称“兄弟”。北方不称“族人”,认为这样叫显得疏远。颜之推曾批评王羲之给人写信时,没有在对方的父母之前加“尊”字显得不够恭敬。针对当时社会上盛行的避讳现象,他认为不宜过分。否则,吕尚的儿子就不能写“上”,赵壹的儿子就不能写“一”。他还举例说,有个扬都(今南京)的读书人忌讳“审”字,在给交情很深的一位姓沈的朋友写信时,竟然因“沈”、“审”同音,只写名不写姓,这就“非人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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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推塑像

《慕贤》,“君子必慎交游焉。”颜氏认为,应该让孩子从小多接触有德行的君子,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得到陶冶。正如古人所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他指出,“世人多蔽,贵耳贱目,重遥轻近”,即人们往往相信道听途说,却轻视身边有德行的君子,如鲁国人称孔子为“东家丘”,这是不对的。他告诫子孙,对那些德才兼备的人,一定要尊敬并努力学习。

第三卷,仅《勉学》一篇,但内容丰富。他指出,“父当以学为教”,即做父亲的应把孩子的教育当作根本大事,劝戒子孙要学好文化知识。为此,列举了历史上许多刻苦学习的典范。如“握锥刺股”的苏秦,“照雪聚萤”的孙康,“锄则带经”的常林,“牧则编简”的路温舒。特别是那些年纪较大的人,如孔子“五十以学”,曹操“老而弥笃”,荀卿“五十始来游学”,公孙弘“四十余方读《春秋》”,等等,终成大器。可见“幼而学者,如日出之光,老而学者,如秉烛夜行”。他还指出,“人生在世,会当有业”。业不分贵贱,都应认真做好,进而对当时相当多士族子弟既不好学又不务正业,全凭门第猎取高位的现象,进行猛烈的抨击。

第四卷,《文章》、《名实》、《涉务》、《省事》等四篇。

《文章》,“夫文章者,源出《五经》”。《五经》,即《书》、《易》、《诗》、《礼》、《春秋》。写文章不能恃强傲物,否则会招致败损,并要求子孙继承家风,把文章写得典雅正体。颜氏说,写文章犹如乘良马,良马虽有俊逸之气,但要有所控制,避免错乱轨迹,肆意而行。他认同南朝(梁)著名作家沈约主张写文章要“三易”,即“易见事”,“易识字”,“易诵读”。他对历史上一些出类拔萃的文人进行评点,认为“自古文人多陷轻薄”。还指出一些涉及地理内容的诗文,描述不够恰当,如梁简文帝的《雁门太守行》,就有“美玉之瑕”。

《名实》,“名之于实,犹形之于影也”,即名来自于实。颜氏指出,因“德艺周厚”、“修身慎行”而来的好名声,乃名副其实;采取不正当的方式沽名钓誉,是名不副实。他说,“夫修善立名者,亦犹筑室树果,生则获其利,死则遗其泽。世之汲汲者,不达此意,若其与魂爽惧升,松柏偕茂者,惑矣哉!”意思是,名副其实的人,像筑房子栽果树一样,活着时能得到好处,死后也可把恩泽留给子孙;名不副实者,急于追逐眼前的利益,死后什么也没有了。他希望人人都能向那些名副其实的贤人学习,社会风气就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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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

《涉务》,讲的是专心致志于事务,即说实话办实事。当时门阀制度造成了许多士族子弟缺乏办实事的能力,尤其是轻视农事的人很多。颜氏说,“夫食为民天,民非食不生矣,三日不粒,父子不能相存。”耕种之事怎能不重视呢?他因此劝告士大夫阶层的人要抛弃清高,求真务实,才能立身处世,利国利民。篇中有个例子篇幅很短,不妨全文照抄如下:

梁世士大夫,皆尚褒衣博带,大冠高履,出则车舆,入则扶持,郊郭之内,无乘马者。周弘正为宣城王所爱,给一果下马(因只有三尺高,能在果树下行走,故名),常服御之,举朝以为放达。至乃尚书郎乘马,则纠劾之。及侯景之乱,肤脆骨柔,不堪行步,体羸气弱,不耐寒暑,坐死仓猝者,往往而然。建康令王复,性既儒雅,未尝乘骑,见马嘶喷陆梁,莫不震慑,乃谓人曰:“正是虎,何故名为马乎?”其风俗至此。

这个例子所说的梁朝士大夫,出入都是乘车或坐轿,没有骑马的。如有人骑马,就骂他“放达”,甚至要弹劾人家。更可笑的是,有的士大夫连马与虎都分不清,成了酒囊饭袋,怪不得颜之推痛心疾首,称“其风俗至此!”

《省事》,中心意思是要减少事情。颜氏引用古人的训诫“无多言,多言多败;无多事,多事多患。”认为此诫“至诚”。对子女提出要求,必须守道崇德,等待天命,而不要违背道德盲目追求富贵。还列举了历史上“谏诤之徒”“讼诉之类”“对策之伍”“游说之俦”四种人,说他们都是靠出售言论来谋取利禄的,这些言论“率多空薄,高自矜夸,无经略之大体,咸盷糠之微事,十条之中,一不足采”。

第五卷,《止足》、《诫兵》、《养生》、《归心》等四篇。

《止足》,即知足之意。其中援引“欲不可纵,志不可满”的古训,并进一步指出,“天地鬼神之道,皆恶满盈。谦虚冲损,可以免害。人生衣趣以覆寒露,食趣以塞饥乏”。衣食两事与人有密切关系,尚且不可奢侈浪费,非身体急需的东西,就更不能贪婪了。即使像周穆王、秦始皇、汉武帝,贵为天子,因不知满足,最终还是遭到了败损,何况普通人。他认为,无论当官还是积财都要适可而止,才能平安过好日子。

《诫兵》,先是叙述家族的历史,认为其祖先“以儒雅为业,遍在书记”,孔子著名的学生七十二,有八个是姓颜的。后来,姓颜的人尚武,但都没有成就,有的甚至下场可悲。颜氏因此告诫子孙,不要通过习武来取得官职,而应以儒雅为业,才能保全门户乃至身家性命。

《养生》,指出人的生命应当爱惜,神仙之事难以遇到,炼丹服药更不值得提倡。“华山之下,白骨如莽”,就是充分的证明。颜氏指出,真正的养生,要注意内在锻炼,修身养性。他还指出,如果因“行诚孝而见贼,履仁义而得罪,丧身以全家,泯躯而济国”,君子是不惜付出自己性命的。

《归心》,即归佛之心。颜之推是位虔诚的佛教徒,坚信佛家的“三世“(过去、现在、未来)之说,告诫子孙们不要抱无所谓的态度,而要克己从善,把握现在,以图报于来世。他认为,佛教是內典,儒教是外典,两教一体,并由此说那些皈依周公、孔子之道却违背佛教宗旨的人很糊涂。他对世俗批评佛教的五种说法,一一作了辩解。他要求子女们切勿杀生,杀生会受到报应,并举了几个事例。如“江陵刘氏以卖鳝羹为业,后生一儿,头是鳝,自颈以下,方为人耳。”“梁世有人常以鸡卵白和沐,每沐辄二三十枚。临死,发中但闻啾啾数千鸡雏声。”

第六卷,《书证》一篇。 内容是对《诗经》《礼记》《汉书》《史记》《山海经》等经、史、文章所作的零星考证。例如:一、有关犹豫的解读。引用《尸子》(先秦杂家著作,尸子为鲁国人)“(狗)五尺大为犹”,《说文》“陇西谓犬子为犹”的注释,认为人带着狗行走,狗喜欢走在前面,等人等不到又返回迎接,这样来来回回就是“豫”,豫具有游移不定的含义,所以称犹豫。二、“《古乐府》词曰:‘百里奚,五羊皮,烹傍伏雌,吹扊扊;今日富贵忘我为!’‘吹’当作炊煮之‘炊’。”三、《汉书》说:“中外禔福”,“禔”字从“礻”,河北学士都这样说这样写,江南学士却“多误从手”。应该说,本篇考证多数是正确的,但主要目的不在于考证本身,而是想借此告诫其子孙,读书要广,学问要深,对问题的解决不要匆忙下结论,应三思而后定。

第七卷,《音辞》、《杂艺》、《终制》等三篇。

《音辞》,谈论语言和音韵方面的有关问题。颜氏指出,中国地域广大,南北方的语言存在着差异——“九州之人,言语不同,生民以来,固常然也。”扬雄虽写出了《方言》一书,但“考名物之同异,不显声读之是非”。此外,古今语言因时俗的变化有所不同,而著述之人,地处南北,语音上也表现出差异。例如江南地区的“学士读《左传》,口相传述,自为凡例(章法),军自败曰败,打破人军曰败”,即不言“自败”与“败人”的区别。再如“邪”,表示疑问的词,如《庄子》:“天邪?地邪?”北方人却把它读成“也”,这是错的。虽然语言差异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他还是要求子孙从小养成正确发音的习惯。

《杂艺》,谈论琴棋、书画、骑射、算术、医学等,要求子孙掌握一些技艺。但同时指出,有些含有迷信成分的东西,则应不信、不学、不用。

《终制》,为最后一篇,颜之推指出,“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并就自己的后事,对子孙提出要求,即死后一切从简,不要厚葬,不要铺张浪费,不要过于悲伤而误了大事。

纵观《颜氏家训》,作者阅历丰富,博学多才,对其子孙后代所提的告诫,大多立足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上,直至今天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勿庸讳言,也有些见解存在偏颇,甚至于错误。如在评论历史上的一些著名文人时说:“屈原露才扬己,显暴君过”,“曹植悖慢犯法”,“阮籍无礼败俗”,“嵇康凌物终凶”,“谢灵运空疏乱纪”,不够准确;对“谏诤之徒”“讼诉之类”“对策之伍”“游说之俦”等四种人的行为全盘否定,过于武断;将习武与儒雅之业完全对立起来并加以排斥,属于偏见;至于“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主张对孩子体罚更是错误;此外,还有宣扬报应的迷信之说,等等。总之,此书瑜瑕互现,人们对它的态度应该是汲取其精华而扬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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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版本的《颜氏家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