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7 10:44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宋志坚

 

“男尊女卑”的要害

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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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夫子提倡的“三纲五常”

 

再说“男女”观的另一个层面,即男女各自的家庭地位与社会地位的问题,或者说是男女之间平等不平等的问题。

认为孔夫子重男轻女,最常用的论据,便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话。一般的学者都将这句话翻译为“只有女子和小人是难以教养的”:把女子与小人相提并论,不是“男尊女卑”又是什么?《论语集注》对于此语的注释为:“此小人,亦谓仆隶下人也。君子之于臣妾,庄以莅之,慈以畜之,则无二者之患矣。”此处所说的“小人”为“仆隶下人”,此处所说的“女子”则为“臣妾”,如此注释,与下半句“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方可衔接——与他们太亲近了,他们就会没大没小,与他们疏远了,他们又会怨你——所以,这句话与不分青红皂白地贬斥所有的女人,还是有区别的。

但这并不是说,孔夫子就没有“男尊女卑”的观念。或者说,在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一语中,骨子里就没有“男尊女卑”的观念。男人可以有妾,而且“妾”在家中的地位与“仆隶下人”相当,这本身就是“男尊女卑”的产物。孔夫子自己即为“妾”之所生,叔梁纥在颜氏徵在之前已有妻有妾,孔子出生的时候,叔梁纥已有六十几岁,颜氏徵在方才十几岁。他是知道“妾”在那个家族中的地位之低微,但他还是接受了这种“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秦牧说过,最大的烙饼也大不过烙它的锅。对于孔子,此言同样适用。即使“圣人”,也受他赖以生存的现实社会之局限。举个例子说,孔子被称为“有教无类”的教育家,他有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其中可曾有过一个女子?并且,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还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例如,“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这诗被认为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的“女祸论”之始现,却也出于由孔子编定的《诗》。胡世庆先生认为孔夫子尊重妇女,主张男女平等,恐怕是有失偏颇的。认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仅为孔子“一时失控之语,并非他一贯的主张”也缺乏说服力。至于“孔子还编《周易》(《彖下·家人》),认为父母同为一家之长”,并以此推断孔子“亦认为男女是平等的”,理由不够充分。在孔子论孝的言语中,也常将父母并称,诸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又如“父母唯其疾之忧”,再如“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如此等等。但这就能够作为孔子认为男女平等的依据吗?实际上,不仅孔子认定男尊女卑,就是孔子的母亲颜氏徵在本身,也无法否定男尊女卑,这就叫“存在决定意识”。鲁迅说:“武则天做皇帝,谁敢说‘男尊女卑’?”(《华盖集·十四年的“读经”》这话是不够严密的。即使是武则天本人,在内心深处,何尝不是“男尊女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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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中“男尊女卑”之插图

 

我很赞赏胡世庆先生在《中国文化通史》第十章《士和妇女》中说的那一段话:“中国传统社会还有一种约定俗成的等级区分,那就是相对于男子来说的妇女等级。未嫁从父,已嫁从夫,夫死从子,‘三从’贯穿妇女一生,是妇女行为准则和基本义务。妇女的人格不受重视,人权十分低下,决不能出名有面子,必须在自己的姓前冠以大姓。应当认为,在古代,无论中外,妇女的地位都是卑下的;不过,中国妇女的情况更加特殊。”对于中国古代社会妇女地位的这种简明表述,我以为是很到位也很确切的。“未嫁从父,已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表述为:“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这是妇女的家庭地位;“女子无才便是德”,“决不能出名有面子”,这是妇女的社会地位。这种情况,既不能完全算到孔子头上,却也并非与孔子毫不相干。孔子竭力维护的“礼”,其具体的内容,就是分等级,定名分,其中也包括男女各自的等级与名分,他要维护这种伦理序列。尤其是孔子在自汉武帝时开始受到“独尊”的“圣人”的地位,使他在这方面的言论或主张格外引人注目。所以,汉代始提“三纲五常”中的“三纲”,除了“君为臣纲”与“父为子纲”,就是“夫为妻纲”;所以,唐代出现调教女子的书籍,即被称为《女论语》,此书还与汉代班昭的《女诫》、明代徐皇后的《内训》,以及清代的《女范捷录》合在一起,被统称为“女四书”,如此等等,都已表明这一切都与孔夫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包括他的千古名言“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对于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鲁迅在《关于妇女解放》一文中直截了当地予以批驳与否定,也顺便回答了“认为父母同为一家之长”是否就是赞成男女平等的问题: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女子与小人归在一类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亲。后来的道学先生们,对于母亲,表面上总算是敬重的了,然而虽然如此,中国的为母的女性,还受着自己儿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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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塑像

其实,鲁迅对于孔子的名言“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以及中国社会一直以来的“男尊女卑”之批评,最到位的乃是在同一篇文章中说的另一段话。五四运动之后,人们“还常常听到职业妇女的痛苦的呻吟,评论家的对于新式女子的讥笑”,不少女子“从闺阁走出,到了社会上”,却又成了“给大家开玩笑,发议论的新资料”。对此,鲁迅指出:

这是因为她们虽然到了社会上,还是靠着别人的“养”;要别人“养”,就得听人的唠叨,甚而至于侮辱。我们看看孔夫子的唠叨,就知道他是为了要“养”而“难”,“近之”“远之”都不十分妥帖的缘故。这也是现在的男子汉大丈夫的一般的叹息。也是女子的一般的苦痛。在没有消灭“养”和“被养”的界限以前,这叹息和苦痛是永远不会消灭的。

这“养”和“被养”,大概就是所谓“存在决定意识”之客观“存在”。“存在”不变,“意识”必然依旧。所以,鲁迅认为,“一切女子,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经济权,我以为所有好名目,就都是空话”。

鲁迅在《关于妇女解放》一文中所表达的上述思想,差不多在此十年之前,即1924年,就在《娜拉走后怎样》的讲演中提出,而在1925年创作的短篇小说《伤逝》中,进一步得到形象的表述。娜拉是易朴生的戏剧《玩偶之家》中的女主角,当她意识到自己在家庭中或在丈夫眼中的地位,仅仅是一个玩物之时,她毅然出走了。娜拉走后怎样,鲁迅的看法,要末堕落,要末回来,因为她口袋里没有钱。他说:

所以为娜拉计,钱,——高雅地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为钱所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是最要紧了。第一,在家庭应该选取获得男女平均的分配;第二,在社会应该获得男女相等的势力。可惜我不知道这权柄如何取得,单知道仍然要战斗;或者也许比要求参政权更要用剧烈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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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中有《关于妇女解放》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