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1 16:01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

朱元璋治腐的政治经济学


“郭桓案”发生在明洪武十八年,户部侍郎郭桓等共同舞弊,侵吞地方上缴国库的秋粮,偷盗库存金银和钱钞。经查,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等。

根据朱元璋钦定的《大诰》所说,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总计精粮 2400万石,而当时国库一年收入是 2940万石,数额触目惊心。朱元璋大怒,下令处死所有涉案中央高级干部,共追回粮食700万石。

而到“郭桓案”爆发时,浙西一地秋粮应上缴450万石粮食,但郭桓与浙西官员上下其手,只上缴粮、钞等合计200万石,郭桓自己收钞50万贯,剩余由当地官员瓜分。应天等五府夏税秋粮等全部被瓜分,“无一粒上仓”。这表明,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已经严重扭曲,无怪乎朱元璋要痛下杀手,掀起反贪风暴。

“郭桓案”的表现形式是针对官僚队伍的反腐败行为,该案涉及人员,上至六部尚书,下至地方小吏,凡有牵涉其中者,无不遭到了严刑处罚,形成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郭桓案”促成了大写数字的出现。“郭桓案”后,朱元璋将记账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陌、阡”,后来又把“陌”和“阡”改写成“佰”和“仟”,以杜绝贪官污吏通过窜改数字贪赃枉法。

从“郭桓案”可以看到,反腐败不仅仅是一种澄清吏治的政治行为,而是有着丰富政治经济内涵的重要举措。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柴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