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颖超与周恩来的约定
邓颖超是一位备受敬仰的革命家,却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直至周总理去世,都没有担任过政府部门的任何职务,而是只担任过全国妇联副主席一职。这是因为,周总理和邓大姐两人约好,进城以后,绝不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因此政务院成立的时候,虽然很多人曾提出邓大姐也应该在其中就职,可周总理却坚决不同意。
邓大姐不肯在周总理负责的政务院及其下属的政府部门就职,与她具有非常独立的人格有关。她主张女性独立、绝不靠丈夫,她也用不着靠丈夫。而周总理也丝毫不因为她是自己的夫人而在工作上加以照顾,反而更加“压低”她———实施工资制时,周总理给邓大姐定级,本来定为五级,但周总理给邓大姐压了一级,1975年10月毛主席亲自批示让邓大姐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总理又给压了下来。邓大姐说:“组织上怎么安排,我都没有意见。她坚决服从组织分配,从来没有发过牢骚。等到1976年,邓大姐正式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时候,才知道早在1975年就被批准了。
他们约定不在同一个部门任职,也的确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有保密规定,夫妻俩在同一个部门工作确实不方便,理应避嫌。这项规定,周总理和邓大姐执行得近乎严苛:周总理知道的事情,邓大姐不该知道的一点儿都不知道。周总理去世之后,很多人来看邓大姐。有时讲起某件事,她却完全不清楚。对方很惊讶,说没想到周总理的事连邓大姐都不知道。邓大姐说:“你别以为恩来知道的事我全知道,他是党中央副主席,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央委员。不该知道的事,他不说,我不问。”即便是全国妇联的文件要送到周总理的办公室批示,大姐也交代工作人员按照正常组织程序办,批示结果由全国妇联通知她,她绝不直接问周总理。包括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也是这样严格要求的。(摘自《纵横》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