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不等于人为“造城”
高质量的城镇化应该具有以下特征:
高质量的城镇化一定要有产业支撑,可持续发展,不能人为的造空城。发展城镇化一定要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如果一个城镇没有产业支撑,没有工作机会,大量的人集聚起来,问题会更大。长三角、珠三角的小城镇之所以繁荣起来,都是专业镇的发展所带动的。美国曾经的大城市底特律,由于汽车产业的繁荣起来,曾达到200多万人口。但随着美国汽车业的衰落,底特律又迅速衰落下来,目前被形容为一座“死城”。我国各地区应根据本地条件,发展具有本地特色而又有竞争力的产业,才能使中小城镇有活力。目前我国“千镇一面”、“产业高度同构同质”是中小城镇发展面临的大问题,如何寻找合适的产业发展模式而不盲目发展,是城镇化能否可持续的重要环节。
高质量的城镇化一定要破除伪城镇化,彻底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实现完全的农民工市民化。我国目前名义上的城镇化率为52%,其实有城镇户籍的不足35%,也就是说有2.6亿人在城镇工作,基本上属打工者,有房者的比例低于1%。要让在城镇打工者能够买得起房子,享受同等的城镇社保、医疗等待遇。如果不解决农民变市民问题,继续让上亿农民工每年像候鸟一样到处迁徙,是很危险的,是低质的城镇化。
高质量的城镇化一定要避免形成“新圈地运动”,要集约发展。目前,大家普遍担心的就是城镇化被简单理解为搞房地产,滥占耕地,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城镇化必须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作为13亿人口的大国,我国必须立足自己解决粮食问题,这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新型城镇化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相比,我国目前城镇化的集约程度还差得太多,所以城镇化应该重点在集约上下功夫,不能再盲目地圈地铺摊子。要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提供市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相辅相成。
(小林摘自《环球时报》2013年4月20日郑风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