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由来和发展
林宝敏
批评,是指对组织或个人的缺点,错误提出意见;自我批评,是指组织或个人对本身的缺点或错误进行自我揭露和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并称党的“三大作风”。
回顾党的历史,最早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古田会议《决议》强调,党的会议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方式,是实现“教育同志”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
《决议》对“批评”是这样阐述的:红军党内最迫切的问题,是教育问题。要求党内开展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庸俗化,说话要有证据,批评要注意政治。“有些同志的批评不注意大的方面,只注意小的方面。他们不明白批评的主要任务,是指出政治上的错误和组织上的错误。”
《决议》对“自我批评”也提出要求,强调要敢于曝光并纠正“报复主义”倾向。所谓“报复主义”,是指“在党内受了士兵同志的批评,到党外找机会报复他,你在这次会议上说了我,我就在下次会议上找岔子报复你。这种报复主义,完全从个人观点出发,不知有阶级的利益和整个党的利益。”
古田会议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召开党的会议时就经常开展,并被定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之一。1941年5月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再次倡导并践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的这一优良作风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扬。
然而,文化大革命中,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受到严重破坏。所谓批评,不注意实事求是,而是无限上纲上线,乱扣帽子,乱揪辫子,乱打棍子。批评等于批判,变成“整人”的代言词。自我批评,更是虚情假意,走走过场而已。
拨乱反正之后,1981年8月,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的通知》,规定“县级以上党委常委除了必须编入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外,同时要坚持每半年开一次党委常委(党组)生活会,并要及时地向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报告生活会情况,开一次报一次”,明确民主生活会“要以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我党第一次以文件的形式将批评和自我批评纳入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它标志着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的形成。
进入新时代,党的三大作风得到进一步恢弘。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非常重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习总书记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从中央到基层,各级领导班子都要坚持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中央坚持过民主生活会,为全党做出表率。批评和自我批评,有了真正的威力与作用。
实践证明,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公式,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只有坚持正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才能使它成为党和国家防腐反腐思想建设的锐利武器,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才有政治思想保障。因此,一定要用好它,让它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