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1 11:13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吴俊慰

 

贫困县清零——伟大的里程碑

吴俊慰

 

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迎来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时刻——2020年11月23日,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数千年来的美好憧憬变成现实。中国人民正充满信心,迈入小康社会。

全面实现小康后,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接力棒如何交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是接力发展关系。脱贫攻坚解决了绝对贫困的问题,而相对贫困的最终解决,还要依靠乡村振兴。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接续推进,才能让千百年来困扰中华民族的贫困问题彻底地画上句号。

 要实现“有效衔接”,首先要防止群众返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应当看到,在已经脱贫的群众中,有些家庭产业比较单一,就业不充分,收入不稳定。有些家中还有病人、残疾人,文化水平也不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一场自然灾害、一次市场波动、一个意外变故,都可能导致返贫。因此,要建立和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基础较差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返贫。

其次,要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因此,脱贫摘帽后,还必须对原先的贫困户多关照,扶上马送一程,抓好后续工作。

第三,要解决相对贫困。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的重心应该转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扶贫工作的方式也应由集中地、大规模地开展,转为常态化、常规化地推进。解决相对贫困是我们国家体制优势的持续体现,要借鉴三明市“348”脱贫攻坚的经验,明确“扶持谁”;弄清“扶什么”;解决“怎么扶”。同时,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对于低保户、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等特困群众要坚持到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让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大踏步地迈向全民小康、富民强国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