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导读】
《魏书》
《魏书》是一部记载北朝魏的纪传体断代史书,记事起于北魏道武帝拓跋珪登国元年(386),至东魏孝静帝武定八年(550),共一百六十五年的历史,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顺序的第十部,也是“二十四史”中第一部专记我国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典籍。由于种种原因,该书在千百年来,褒贬纷争,莫衷一是,但这并影响其不容忽视的文献史料价值。
魏收(507—572),字伯起,小字佛助,钜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县)人。北魏骠骑大将军魏子建之子。少能属文,尽显才华。历仕北魏、东魏、北齐三朝。仕北魏,除太学博士、散骑侍郎、典起居注等,编修国史,兼中书侍郎。在东魏,官至秘书监,兼著作郎,定州大中正。自武定二年(544)以后,国家大事诏命,军国文词,皆魏收所作。入北齐,任中书令,兼著作郎,官至尚书右仆射。因机警能文,与温子升、邢邵并称“北地三才子”。然生性轻薄,人称“惊蛱蝶”。 北齐天保二年(551),正式受命撰《魏书》。天保八年(557),迁太子少傅。武平三年(572)去世,北齐后主高纬追赠为司空、尚书左仆射,谥号文贞。
《魏书》在纂修的之时,还是有一定的史料基础。据《魏书》列传第九十二《自序》曰:
始魏初邓渊撰《代记》十余卷,其后崔浩典史,游雅、高允、程骏、李彪、崔光、李琰之世修其业。浩为编年体,彪始分作纪、表、志、传, 书犹未出。世宗时,命邢峦追撰《高祖起居注》,书至太和十四年。又命崔鸿、王遵业补续焉。下讫肃宗,事甚委悉。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三十卷。收于是与通直常侍房延祐、司空司马辛元植、国子博士刁柔、裴昂之、尚书郎高孝幹专总斟酌,以成《魏书》。辨定名称,随条甄举。又搜采亡遗,缀续后事,备一代史籍,表而上闻。勒成一代大典:凡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合一百一十卷。五年三月奏上之。秋,除梁州刺史。收以志未成,奏请终业,许之。十一月,复奏十志:《天象》四卷,《地形》三卷,《律历》二卷,《礼》《乐》四卷,《食货》一卷,《刑罚》一卷,《灵徵》二卷,《官氏》二卷,《释老》一卷,凡二十卷。续于纪传,合一百三十卷,分为十二帙。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焉。
由此可见,早在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之初,就有邓渊编写《代记》十余卷,以后崔浩、游雅、高允、程骏、李彪、崔光、李琰等人续编的编年体与纪传体的魏史,而后还有崔鸿、王遵业等人的补续,再有王晖业的《辨宗室录》等。魏收正式受命撰《魏书》之后,专在史阁修史,与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幹等共同制定体例,搜集资料,但主要仍由魏收执笔。天保五年(554)三月,完成书稿的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同年(554)十一月,才继续完成“十志”的编纂,再次上奏。
《魏书》原为一百二十四卷,由本纪十二卷,列传九十二卷,志二十卷组成,后来因有些纪、传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之子卷,故成一百三十卷。全书记事起于北魏道武帝拓跋珪登国元年(386),至东魏孝静帝武定八年(550),共一百六十五年的历史,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顺序的第十部,也是“二十四史”中第一部专门记载我国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典籍。
据说魏收在奉命著《魏书》之时,曾声称:“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北齐书》列传第二十九《魏收传》),因此,书成之后,当朝权臣群口大哗,或认为其家族史事没被收录,或认为收录不当,指为“秽史”。皇建元年(560) ,孝昭帝“以魏史未行,诏收更加研审。收奉诏,颇有改正。及诏行魏史,收以为直 置秘阁,外人无由得见,于是命送一本付并省,一本付邺下,任人写之。”武成帝太宁元年(561),“群臣多言魏史不实,武成复敕更审,收又回换。”就这样魏收被迫作了两次的修订,方成定本。魏收去世后,武平四年(573),后主高纬又命史馆李纬更撰《魏书》,李纬又在魏收原著的基础上再次加以补充,这是《魏书》的第三次修改。另外,魏收是北齐的史官,该书以东魏、北齐为正统,不为西魏三帝立纪,称南朝为岛夷,且对时人的评价褒少贬多。诸此原因造成了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魏书》的评价,褒贬纷争,莫衷一是。
一方面,千百年来,批评《魏书》为“秽史”者,不绝于耳。唐刘知几、北宋刘恕与范祖禹、清代章学诚与赵翼、以及民国的梁启超等等,均持此观点。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多达数十处。例如:《史通·古今正史》即说《魏书》:
收谄齐氏,於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时尚书令杨遵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毙于狱中。群怨谤声不息。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宣布于外。武成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也说:“魏收《魏书》夙称‘秽史’,芜累不可悉指。其于东西魏分裂之后,以东为正,以西为伪,尤不惬人心。”
另一方面,历史上也有不少人肯定《魏书》的史学价值。如唐李延寿、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直至现代史学家周一良等人都为《魏书》的“秽史”’骂名喊曲辨诬。例如:李延寿《北史》 卷五十六《魏收传》称:
勒成魏籍,追从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但意存实录,好抵阴私,至于亲故之家,一无所说,不平之议,见于斯矣!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评曰:
又魏、齐世近,著名史籍者并有子孙,孰不欲显荣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哗然群起而攻。平心而论,人非南董,岂信其一字无私?但互考诸书,证其所著,亦未甚远於是非。“秽史”之说,无乃已甚之词乎。
但无论如何,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而仅《魏书》独存,这就可说明《魏书》是经得起历史选择的,其文献史料价值是绝不容忽视的。
首先,在我国古代,记载北魏历史的书籍虽有多种,但除魏收的《魏书》之外,多已失传,故《魏书》是现存叙述北魏历史的最原始和比较完备的第一手重要资料。《魏书》记述了我国北方鲜卑族拓跋部从四世纪末叶至六世纪中叶(即北魏道武帝至东魏孝静帝)的历史,内容涉及到它的发展兴盛、统一北方、实现封建化和门阀化的过程,以及北魏、东魏与南朝宋、齐、梁三朝关系的历史。《魏书·序纪》还追叙拓跋氏的远祖至二十余代的史事,虽未可尽信,但却大致阐述了拓跋氏的历史渊源。魏晋南北朝时期,正是北方民族迁徙、民族纷争和民族融合的关键时期,由拓跋氏所建的北魏、东魏和由鲜卑化的汉人所建的北齐政权,不仅促进了中国各民族关系的进一步密切,而且也促进了更大规模的政治统一,为中华民族逐渐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魏书》的“本纪”记载了跖跋珪以前27人,跖跋珪以后16人的帝纪,尤以拓跋珪、拓跋焘、元宏三纪为最详,材料颇为丰富。如《孝文帝纪》中就颇为详尽地记叙了当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情况,从中可知北魏孝文帝元宏迁都洛阳以后,实行的一整套改良政策,对当时缓和社会矛盾,拉拢汉族地主阶级,巩固鲜卑族的统治政权,恢复和发展黄河流域的社会经济,所起的积极作用。
其次,《魏书》的“列传” 原为九十二卷,被析为子卷后成九十六卷。包括:“《皇后列传》一卷、《王子列传》十二卷、《大臣列传》六十卷、《外戚列传》二卷、《儒林列传》一卷、《文苑列传》一卷、《孝感列传》一卷、《节义列传》一卷、《良吏列传》一卷、《酷吏列传》一卷、《逸士列传》一卷、《术艺列传》一卷、《列女列传》一卷、《恩幸列传》—卷、《阉官列传》一卷《匈奴等列传》九卷、《序传》一卷”等。前八十六卷记北魏、东魏事,末十卷载与之对峙的东晋、南朝宋、齐、梁,以及生活在周边地区各民族的历史,还有高句丽、百济等外国列传,所列民族史传之多,记载民族范围之广,均史无前例。且叙事技巧多有可取之处,能将很多复杂的历史事件写得层次井然,有声有色。虽然载入大量无关重要的诏令、奏议,以致篇幅臃肿,但却也保存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原始资料。例如:《李安世传》载“请均田疏”、《张普惠传》载“论长尺大斗”和“赋税疏”等,有助於对北魏均田制和残酷剥削的瞭解。书中所载文章诗歌是后人搜辑北魏诗文的主要来源,后人所辑的《全魏文》,大都采自《魏书》。
第三,《魏书》的主要优点,还在于“志”的门类与内容颇称丰富。其志分:“《天象》《地形》《律历》《礼》《乐》《食货》《刑罚》《灵征》《官氏》《释老》”等十类,是关于北魏时期有关典章制度沿革损益的比较完整的记录。我国古代纪传体史书,从东汉初班固修《汉书》到唐初修《五代史志》的近六百年间,除《魏书》以外,或无“志”,或虽有“志”,但缺“食货”、“刑法”等重要门类与内容,《魏书》正好弥补了此不足。例如:其《天象志》记载了不少彗星见、日月蚀等天象变化的详细情况,连对《魏书》颇多抨击的刘知几也认为:“凡所记录。多合事宜。寸有所长,贤于班、马远矣。”(《史通·书志》)其《食货志》,对北魏社会经济情况记载十分详细,其中有关北魏均田制的原始材料,为研究我国均田租赋制度的演变以及重大的财政经济措施,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其《刑罚志》则比较完整地记载北魏政权司法制度概况;《灵征志》记录了魏建国以来的一百五十几年间的各地区珍贵地震的资料;《律历志》所论虽称简略,亦资参考;《乐志》则搜采亡遗,叙述雅乐的历史兴衰和北魏宫廷音乐的创建过程,所记史事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材料多徵引起居注、诏令、奏议等。诸此,均具有不可多得的史料价值。《魏书》还改《后汉书》的《职官志》为《官氏志》,针对北魏政权的特殊情况,先重点记官,然后记氏,叙述了门阀势力的情况,且记录了北魏官制,兼及拓跋氏所属各部原有姓氏与所改的汉姓。尤值一提的是,鉴于魏、晋以来佛教、道教的盛行,《魏书》首创了《释老志》,用以专门记载记载有关佛教、道教的源流与变革,以及在北朝的宗教活动与寺观经济等情况等,尤详于魏、晋以后佛教徒东来西去,以及中国佛经的翻译,佛像的建造,石窟的开凿等情况,可看作是一部中国魏晋时期佛教发展之简史。
当然,《魏书》中不可避免地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例如:“十志”中仍缺乏十分重要的《艺文志》,且部分“志”的内容过于疏略。《地理志》则多当详不详、当略不略者。《食货志》不记徭役,《官氏志》不记官府衙门、官吏职司,《天象志》《灵徵志》亦多有宣扬灾变祥瑞之弊。此外,《魏书》也的确存在着不少芜杂疏漏与曲笔回护的问题。
《魏书》在流传过程中亡佚甚多,宋初业已残缺,嘉祐六年(1061)曾命馆阁官校勘魏书和宋、齐、梁、陈、北齐、周书。今本《魏书》前有目录序,署名为:刘攽、刘恕、安焘、范祖禹,大致当在宋治平四年至熙宁三年(1067--1070)间,他们作了较细致的校勘,查出了原书全阙二十六卷、残缺不全三卷。刘恕、范祖禹等分别取魏澹《后魏书》、李延寿《北史》、高峻《高氏小史》的等以补足,遂成今本之《魏书》。
另因《魏书》无“表”,清代以来的学者作了许多的补表补志工作。主要有:,清人万斯同《历代史表》中的《魏诸帝统系图》《魏诸王世表》《魏异姓诸王世表》《魏外戚诸王世表》《魏将相大臣年表》《西魏将相大臣年表》《东魏将相大臣年表》等等。近人谷霁光的《魏书兵志》,吴廷燮的《元魏方镇年表》,罗振玉的《魏书宗室传注及表》等等。
现存《魏书》也是以宋蜀大字本为最早,明有汲古阁本,清有乾隆年间官刻的武英殿本等,比较通行的是民国时期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颇便读者阅读的有中华书局1974年的校点本(《二十四史》校点本之一),龚书铎主编《白话精编二十四史·魏书》(巴蜀书社 2012年1月版),亦可供选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