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导读】
《水经注》
《新唐书》也是一部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纪传体史籍,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顺序的第十七部,记事时间与《旧唐书》相同,上起唐高祖武德元年(618),下迄哀帝天裙四年(907),记载了唐朝二百九十年的历史。该书与《旧唐书》相比,网罗遗逸,博采补缀;本纪简明,列传充实;创立新例,增列表系;志书详细,内容丰富;文采粲然,体例严谨,又是一部了解与研究唐代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典籍。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自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等,世称欧阳文忠公。吉安永丰(今属江西)人。自幼喜爱读书,天资聪颖,刻苦勤奋,少时习作诗赋文章,文笔老练,有如成人。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次年任西京留守推官,景佑元年(1034),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景佑三年(1035),范仲淹因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1040),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庆历四年(1044),奉诏与宋祁等同修《新唐书》。次年(1045),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太守。后又知扬州、颍州、应天府。嘉祐五年(1060),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1061)任参知政事,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致仕,居颍州。卒谥文忠。由于欧阳修政治和文学方面都主张革新,既是范仲淹庆历新政的支持者,也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导者。又荐拔和指导了王安石、曾巩、苏洵、苏轼、苏辙等散文家,对他们的散文创作发生过很大影响,遂与韩愈、柳宗元、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合称“唐宋八大家”。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编为《集古录》。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文集》等行世。
宋祁(998—1061),字子京,原籍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后徙居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博学能文,天资蕴籍。天圣二年(1024),举进士,初任复州军事推官。经皇帝召试,授直史馆,官翰林学士承旨、史馆修撰。至和元年(1054),奉诏与欧阳修等同修《新唐书》。前后长达十余年,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与兄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卒谥景文。
北宋庆历初年(1041),宋神宗曾下诏王尧臣、张方平等重修《唐书》,但久而未成。庆历四年(1044),复命欧阳修、宋祁等人再修《唐书》,并由曾公亮负监修之责。宋祁首先写成了列传,范镇、吕夏卿分别负责编写了志与表的部分,欧阳修续撰了本纪,并主持改定了志与表。前后参预其事的还有宋敏求、范镇、吕夏卿、梅尧臣等人。书稿草成后,呈仁宗皇帝御览,认为该书出于多人之手,体例与文笔不尽相同,于是复令欧阳修修饰定稿。由于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其前辈,出于谦逊,也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作整体的统稿。约在嘉祜五年(1060),最后勒成《新唐书》,由其监修曾公亮上奏仁宗皇帝,前后历时十七年。所以,现存的《新唐书》的“纪、志、表”题为:“宋翰林学士欧阳修撰”,“列传”题为:“宋端明殿学士宋祁撰”。
《新唐书》修成刊布之时,宋仁宗还专门下了一道诏书称:
古之为国者法后王,为其近于已,制度文物可观故也。唐有天下且三百年,明君贤相,相与经营扶持之,其盛德显功,美政善谋,固已多矣。而史非其人,记述失序,使兴败成坏之迹,晦而不章,朕甚恨之。肆择廷臣,笔削《旧书》,勒成一家。具官欧阳修、宋祁,创立纪统,裁成大体,范镇等网罗遗逸,厥协异同。凡十有七年,大典乃立,闳富精核,度越诸子矣。校雠有功,朕将据古鉴今,以立时治,为朕得法,其劳不可忘也。皆增秩一等,布书于天下,使学者咸观焉。(《文献通考·经籍考》)
此诏表明了宋代统治者为了“据古鉴今”,因不满意《旧唐书》,而要另修《新唐书》的缘由,及其参与者的具体分工。
《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包含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也是一部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一部史籍,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顺序的第十七部,该书记事时间与《旧唐书》相同,上起唐高祖武德元年(618),下迄哀帝天裙四年(907),记载了唐朝二百九十年的历史。《新唐书》与《旧唐书》虽同为记载唐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但两者相比仍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主要如下:
首先,网罗遗逸,博采补缀。
由于《旧唐书》纂修于五代后晋,时值战乱之际,史料收集,自有困难。到了北宋,结束了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局面,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亦前此所不能比拟的了。所以,部分新史料的发现与整理,为《新唐书》的纂修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再加上具体负责“网罗遗逸”的范镇、宋敏求等人,均为博学之士,熟于唐代典籍,势必大大增加了纂修《新唐书》的史料参考。所以,清人赵翼的《廿二史劄记》说:“五代纷乱之时,唐之遗闻往事,既无人记述;残编故籍,亦无人收藏。虽恳诏购求,而所得无几,故《旧唐书》援据较少。至宋仁宗时,则太平已久,文事正兴,人间旧事记载,多出于世,故《新唐书》采取转多。”赵翼还曾以新旧唐书作过比照,认为《旧唐书》前半是采用国史、实录的旧文,故材料充实;后半以无国史、实录可凭,故材料太略。因此,他又说:“《新书》诸传,较《旧书》多大同小异,不过删其芜词,而补其未备,无有大相径庭者。至唐末诸臣各传,俱比《旧书》详数倍,则《旧书》本太略耳!”
其次,“本纪”简明,“列传”充实。
《新唐书》“本纪”十卷,包括:“《高祖纪》一卷、《太宗纪》—卷、《高宗纪》一卷、《则天后、中宗纪》一卷、《睿宗、玄宗纪》一卷、《肃宗、代宗纪》一卷、《德宗、顺宗、宪宗纪》一卷、《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纪》一卷、《懿宗、僖宗纪》一卷、《昭宗、哀帝纪》一卷”,其较《旧唐书》的“本纪”几乎删去了十之六七,相对而言,其内容显得比较简明。但“列传”一百五十卷,包括:“《后妃传》二卷、《宗室传》五卷、《公主传》一卷、《李密等传》四卷、《诸臣传))一百三卷、《忠义传》三卷、《卓行传》一卷、《孝友传》一卷、《隐逸传》一卷、《循吏传》一卷、《儒学传》三卷、《文艺传》三卷、《方技传》一卷、《列女传》一卷、《外戚传》一卷、《宦者传>)二卷、《酷吏传》一卷、《藩镇传》五卷、《突厥等列传》八卷、《奸臣传》一卷、《叛臣传》一卷、《逆臣传>)一卷”,虽删去《旧唐书》的六十余传,却增加了三百余传,故内容又显得比较丰富,其中保存了一些《旧唐书》所未载的史料。自安史之乱以后,史料散失不少,唐穆宗以下又无官修实录,所以宋祁为唐后期人物立传,采用了不少小说、笔记、传状、碑志、家谱、野史等资料。同时,还增加了不少唐代晚期人物的列传,并在《旧唐书》的类传的基础上,主要针对唐朝社会的实际情况,增添了“卓行”“ 藩镇”“ 藩将”“公主”“奸臣”“叛臣”“逆臣”等类传,又将原有次序作了重新排列。关于少数民族的种族、部落的记载,《新唐书》也比《旧唐书》多而且详,并在列传的标名上也作了归纳整理,如把少数民族仕唐将领合并到《诸夷蕃将传》中,使得眉目更为清楚。
第三,创立新例,增列表系。
中国古代史学,自汉司马迁创“纪、表、志、传”的纪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多缺略,至《新唐书》开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新设立了《宰相表》三卷、《方镇表》六卷、《宗室世系表》一卷、《宰相世系表》五卷。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贡献。这些表系,为后人了解与研究唐代的宰相族系的升降和藩镇势力的消长,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第一手史料。清代学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就说过:“新书(《新唐书》)最佳者志、表,列传次之,本纪最下”,颇称允评。
第四,志书详细,内容丰富。
《新唐书》尤为重视“志”编撰,在原有《旧唐书》“《礼仪》《音乐》《历》《天文》《职官》《食货》《五行》《舆服》《刑法》《地理》《经籍》”十一志的基础上,改《礼仪志》为《礼乐志》,删除《音乐志》;改《职官志》为《百官志》;改《舆服志》为《车服志》;改《经籍志》为《艺文志》;新增了《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共为十五志,比较全面系统地记载了唐代社会的典章制度。其中《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又一创新,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原有的《天文志》和《历志》的篇幅,超过了《旧唐书》二志的三倍,记载了唐代流行的7种历法,特别是保存了历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天文科学家李淳风的《甲子元历》与僧一行的《大衍历》以及黄道仪等,由此反映了唐代历法理论的水平和发展高度。《百官志》所载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为《旧唐书》的《职官志》所无。《食货志》不仅比《旧唐书》的该志份量大而且比较有系统、且新增了唐朝屯田、边镇、和籴、矿冶等资料。《地理志》着重叙述唐朝地理沿革,记载军府设置、物产分布、以及各地河渠陂堰的灌溉情况和各州的土特产,成了研究我国古代水利史的一份极好的材料。《艺文志》比《旧唐书》的《经籍志》增录了许多,特别是唐玄宗开元以后的著作补充了不少。《礼乐志》的后二卷与《旧唐书·音乐志》相比,主要陈述了唐代雅、俗、燕乐,并探讨其间关系与源流,丰富了唐代乐律的记载,所录的云韶乐、道教音乐等音乐品种及开元后的宫廷音乐等内容,均可补史阙,足资参鉴。
当然,该书也存在许多明显的缺点与不足:
首先,最主要之点是《新唐书》的封建正统思想甚为严重,如对隋末、唐末农民起义大加挞伐,在《黄巢传》前冠以“逆臣”二字,对武则天,则诬为“弑君篡国之主”,声言写《武后本纪》目的为“著其大恶”。 韩通因反对陈桥兵变,《新唐书》即不予立传。
其次,大量采用笔记、小说,形成不少错误,宋人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卷四即批评《新唐书》:“拾取小说私记,则皆附著无弃”且“徒繁无补”。
第三,欧阳修与宋祁皆有排佛的偏见,故《新唐书》不见玄奘、僧一行等佛门事迹的记载,无以反映盛唐时期的佛教风采。
第四,《新唐书》的本纪有失之太简之嫌,甚至作了毫无道理的砍削。后人作过统计,《旧唐书》本纪部分近三十万字,到《新唐书》仅剩下九万字,而《哀帝本纪》原约一万三千字,被删只剩千字左右。这种过简的写法,使《新唐书》失去了许多重要史料。又由于苛求文字精炼,不惜删削、改写了许多重要的史料与情节。《旧唐书》里写得十分生动、极为悲壮的《封常清传》《高仙芝传》,到《新唐书》则删削得索然无味。另外,欧阳修、宋祁都不喜欢骈体文,而爱好韩愈、柳宗元的古文,故凡遇诏、诰、章、疏,四六行文的,多被删去,如李密的《讨隋帝檄文》,唐德宗的《奉天诏》,太宗徐贤妃的《谏伐高丽疏》等等,也有把原诏令奏议中的骈文改写成散文的,这样就改变了历史文献的本来面目及其原始价值。
总而言之,综观两书,从史料价值而言,《新唐书》在保存史料方面是不能取代《旧唐书》的,但《新唐书》对《旧唐书》在某些方面也有所增补。从编写体例及写作技巧而言,《新唐书》有所创新,文采粲然,体例严谨,但由于文辞过于刻意求简,以致记载中出现不少史实不清,年代含糊之处。正因两书各有长短,故当互相参阅,不宜偏废。
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自宋嘉祐年间初刊以来,《新唐书》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元、明、清代有刻本。现在比较流行的主要有:明万历年间国子监“二十一史”本、明末毛晋汲古阁“十七史本”,清乾隆年间官刻武英殿本,民国年间商务印书馆影印的百衲本等。颇便读者阅读的有中华书局1975年的校点本(《二十四史》校点本之一),龚书铎主编《白话精编二十四史·新唐书》(巴蜀书社 2012年1月版),亦可供选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