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5 23:34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闽台文化大辞典

  抗日战争初期福建国共两党和平谈判 民国时期重要政治事件。1937年,中国共产党福建地方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和政策,在闽西、闽北、闽东、闽中等地同国民党地方军政当局进行合作抗日谈判。1937年4月,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发出《为停止内战,对内和平,一致抗日的指示》,并制定《闽西南人民抗日救国纲领》,倡导在闽西地区进行国共和谈,合作抗日。同时,先后派魏金水、谢育才、邓子恢等与国民政府驻闽西南的粤军及福建省第六区行政公署的代表在龙岩举行多次谈判。7月29日,双方达成协定,闽西红军游击队改编为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第一支队。闽西地区第二次国共合作局面初告形成。在闽北,1937年3月,中共闽赣省委成立闽赣省军政委员会,同时,向福建、江西国民政府地方当局发出通电,呼吁一致抗日,停止内战。9月20日,闽赣省抗日军政委员会主席黄道致函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再次提出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三点主张。10月,派黄知真、曾镜冰等与江西省第七区保安副司令周中洵达成停止军事行动的协议,闽北地区红军游击队改称闽赣边抗日义勇军。闽北地区国共合作抗日局面得以实现。在闽东地区,1937年春,中共闽东特委将闽东军政机关合并改为闽东军政委员会,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改称为中国人民红军闽东独立师。8月,闽东抗日军政委员会向国民党当局提出“和平谈判,合作抗日”的主张。12月,八路军南京办事处顾玉良和中共闽东特委书记叶飞一起到福州,与福建省政府主席陈仪谈判,达成协议。在闽中地区,1937年8月,中共闽中工委派杨采衡连续三次前往莆田,与国民党莆田县县党部指导员黄士豪谈判,达成原则协议,闽中地区国共合作的局面基本形成。在闽南地区,1937年4月,中共闽粤边特委派卢叨与粤军一五七师的伍笃祺连长进行谈判。12月,闽南地区终于形成国共合作抗日的新局面。至此,福建省实现了国共合作抗日的政治新格局。